山西出台条例推进平安建设
山西出台条例推进平安建设
山西新闻网7月31日讯(记者 冯耿姝)今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随着时代的发展,平安建设的内涵外延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关注的问题更多,需求更多样,要求也更高。制定出台《条例》是回应新发展阶段平安建设新形势的具体实践,是破解山西平安建设深层次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总结固化山西平安建设经验、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的具体措施。
《条例》共9章46条,紧紧抓住我省平安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作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
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物品管理,《条例》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园、商业中心、大型活动举办场所以及公共交通、水电油气暖设施、通信设施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配备安防人员和设施设备,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防控能力;管制器具、特种设备、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生物危险品、民用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处置、出入境的监督管理。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条例》规定要求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针对快递的普遍性,《条例》要求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加强对物流、寄递企业履行安全检查责任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检查制度;要求物流、寄递企业严格执行收件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规定。
在未成年人保护和校园安全问题方面,《条例》要求教育等部门建立健全校园平安建设工作机制,防范校园欺凌,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要求学校建立并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按照规定聘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
此外,针对近年来频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条例》要求加强对电信企业、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的监督管理,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行为;要求电信、金融、互联网等企业应当依法履行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和安全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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