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出台《交接办法》 加强“新官必须理旧账”制度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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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7月19日讯(记者 冯耿姝)今日,在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太原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东山就《太原市市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交接办法》)进行了介绍。

据悉,《交接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交接内容和流程、组织协调、附则四个部分,共4章15条,4个附件,已于2月10日发布实行。其中明确,太原市委管理并纳入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领导干部因提拔、交流、辞职、降职、退休等原因离任时,应按照《交接办法》要求办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手续。

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主要包括,任职期末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情况;任职期末资产、债权债务情况;任职期末未完结的工程项目情况;任职期末未完结的经济往来事项情况;任职期末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诉讼事项等情况;原任职单位管理的企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财务和资产等情况;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公有财物情况;其他需要说明并交接的重要经济事项等八个方面内容。

截至今年7月,太原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共督促完成35家单位和相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填报了《交接清册》。

通过离任交接清册的填报,进一步强化了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识,让离任者离得明白,让接任者接的清楚,通过保持工作连续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贯彻落实各项惠民利企措施,切实加强了“新官必须理旧账”的制度约束。

(责编:王晓艳、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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