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冯小刚导演、范冰冰主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引起不少市民热议。这部电影讲述了李雪莲为了生二胎、多分一套房与丈夫“假离婚”,岂料丈夫假戏真做。李雪莲提起诉讼,要求法官判决离婚是假。按照李雪莲的想法,确认离婚无效后,她想先复婚,然后再真离婚。作为影片的一条主线,要求确认离婚为假离婚这一点,就引起了不少法律界人士的“吐槽”。不少法律界人士表示,仅李雪莲要求确认离婚无效这一点,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影片中有哪些法律问题?都该如何解决。12月12日,记者针对这些问题,采访了多名律师。
复婚保证书没有法律效力
电影剧情:李雪莲与丈夫秦玉河结婚多年,为了多分得一套房子和生二胎,她便与丈夫约定协议“假离婚”。两人领取了离婚证后,丈夫却与另一女子结了婚。李雪莲以一纸诉状将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两人离婚是假。但最终法院判定两人离婚是真的,而非“假离婚”。
“假离婚”弄假成真该怎么办?如果当时李雪莲和丈夫签订了补充协议,声明假离婚目的或是签订复婚保证书,是否能够规避“弄假成真”的风险?
律师田露解读: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概念,所谓的补充协议或是复婚证明书也属于无效约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条法律规定很明确,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审查双方是否自愿,证件齐全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出具离婚证。
从法律意义上讲,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拿了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即告解除,就是“真离婚”。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的概念。李雪莲提出确认离婚是假的也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
另外,如果李雪莲和丈夫离婚前,签订了协议声明离婚目的是为了多分得一套房子和生二胎,现在其丈夫离婚后不愿复婚,这种行为属于道德约束的范围,而不属于复婚的理由。《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只要婚姻当事人一方不愿意,任何机构均无行政管辖权或强制结婚登记权利。
也就是说,即便是离婚前约定复婚的保证,但由于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个约定也属无效约定,不能保证今后能够复婚。
“假离婚”可能导致人财两空
电影剧情:“假离婚”后,李雪莲和丈夫约定,乡下房产都归她,丈夫“净身出户”。两人办妥离婚手续后,丈夫秦玉河在单位分了一套房产,并在这套房子里娶了别的女人。所谓的“假离婚”演变成了“真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也常有夫妻因为规避债务、买房限购等原因选择“假离婚”。
律师张建华解读: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旦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且法院将不再受理离婚问题。因此,“假离婚”除了有“弄假成真”的风险外,还可能致人财两空,且较难去避免这个风险。
“假离婚”的法律风险有以下几点:
1、共同财产可能变成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现实中,如夫妻原共有两套房产,“假离婚”时约定两套归女方所有,即使复婚,这两套房子仍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净身出户”到头来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双方“假离婚”约定共同财产归乙方所有,如双方未“如约”复婚时,那净身出户一方就可能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2、离婚期间,对方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影片中,李雪莲与丈夫“假离婚”,乡下房产归李雪莲所有。等离婚后,丈夫分得的房产,也归他个人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假离婚后,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为其个人财产,如无规定,不发生共有。
3、“假离婚后”丧失相互继承权。离婚后,双方必然丧失相互的继承权。此时,如果一方不幸离世,那么另一方无法继承其财产。离世一方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法定继承。如离世一方尚未再婚,财产由离世一方的子女和父母继承;如果离世一方已经再婚,财产由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犯罪预备”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电影剧情:李雪莲起诉丈夫“假离婚”败诉后,走上了上访之路。结果,阴差阳错被关进了拘留所。她绝望了,找到了屠夫老胡,列出了长长的“杀人名单”。这份名单中,包括市长、县长、法院院长和秦玉河等等。
律师田露解读:李雪莲除了列出了长长的“杀人名单”外,还找屠夫老胡做杀手,这一行为叫故意杀人的“犯罪预备”,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于预备犯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只不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是在影片中,李雪莲的这一行为被当做笑谈,并没有被追究相应责任,这样极容易对社会大众造成误导。
遭受前夫诋毁,李雪莲该维权
电影剧情:李雪莲在“假离婚案”败诉后,先后向法院专委、院长、县长、市长反映了一圈,最后自己还因非法信访被关了进去。本来,经这么一折腾,她心力交瘁不想再折腾了。她只想去问前夫秦玉河一个明白话:为什么说好的假离婚,会不守信,反而去跟别的女人结婚?
当她找到前夫说理时,她前夫正在跟一帮朋友喝酒。结果两人谈话非但没谈得拢,她前夫还当众说出李雪莲婚前非处女,是潘金莲!自己被人当众说成是潘金莲,这让李雪莲受不了,心中本已消沉的怨气再度冲出,一怒之下决定上京告状,要为自己正名。
律师张建华解读:李雪莲的前夫秦玉河当众说出李雪莲婚前非处女,是潘金莲等话语,是宣扬李雪莲的隐私,侮辱她的人格,已经构成了侵害名誉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李雪莲在遭受前夫诋毁的情况下,只要提起起诉并提供证据,法院会判决秦玉河对李雪莲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那么,她就可以用法院的判决书证明“我不是潘金莲”,问题迎刃而解,那就没必要信访了。
本报记者 郭卫艳
本网摄影师重走汶川救灾路 十年前随部队入川救援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三晋都市报、良友周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百姓生活资讯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