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丁岭燕)中秋、国庆两个节日即将相继到来,很多游客又在计划利用两个假期外出旅游,9月12日,山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总结以往的投诉情况,发现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参加了没有资质的旅行社,即所谓的无资质旅行社(黑社),导致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二是参加旅行社,但旅行社的承诺含糊,有的仅仅体现在口头上,导致出现问题承诺无法兑现;三是所签的旅游合同(协议)内容含有格式条款,过于简单,旅行社和游客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称;四是旅游质量与价格不相符,如景点缩水、游览时间被压缩、景点购物上当、住宿标准降低、就餐质量差等;五是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发生意外事故后保险赔偿迟迟不到位等等。
为此,山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旅游者,在双节期间旅游注意以下几点:
1.谨慎选择旅行社。最好选择规模较大、信誉度高、重品质的合法旅行社,如果对行业缺少了解,可先向当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2.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一般旅行社会提供格式合同或给消费者,游客应仔细阅读,看旅行的线路内容是否得到完整体现,是否存在免责条款。做到没有考虑成熟不交费,没有了解清楚不交费,没有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或协议之前不交费。
3.警惕低价旅游团。旅游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切不可贪图便宜贸然参加低价旅游团。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低价的背后,是以付出更多的金钱和精力为代价的,甚至还会带来身心伤害。所以,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旅游者应擦亮眼睛,对旅游产品的品质、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量再做决定。
4.自驾旅游应及时了解行程路况。“十一”黄金周期间国家对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旅游交通和旅游接待会形成一个高峰,自驾游客应及时了解路况、景区情况,随时调整行程,保证旅游品质。自驾游客还要加强对车辆的相关保养和检查,注意恶劣天气,切勿超速和疲劳驾驶,保障旅游行车安全。
5.文明旅游,及时维权。在节日期间,出游时可能会出现一些服务质量问题,在问题发生时,游客应积极与导游或组团社沟通协商,相互理解,争取得到圆满解决,将损失降到最低。游客应了解旅游目的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及交通、价格等其他相关部门的投诉电话,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得不到解决时,应及时拨打当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避免受到更大损害。
投诉电话:
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
山西省旅游投诉举报电话
0351-7731999
太原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
0351-4070551
大同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
0352-5137315
晋中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
0354-2636528
临汾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
0357-2039173
忻州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
0350-3028354
吕梁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
0358-8236313
运城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
0359-2085615
阳泉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
0353-2010110
朔州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
0349-2022693
长治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
0355-3522810
晋城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
0356-202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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