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杨殊宇
近年来电商发展迅猛,网络购物迅速发展,成为大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国家工商总局7月7日发布的一份《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年度报告(2015年)》显示,2015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网络购物投诉14.58万件,同比增长87.3%,与“十一五”末期相比增长了77.67倍,连续两年排在了服务类投诉第一位。在享受网购带来便利的同时,消费者又为网购带来消费纠纷感到头痛不已。
网友:网购界N大“天坑”
总有一款坑过你
“雾霾沉沉,寒风瑟瑟,已‘剁’了无数次的手又开始蠢蠢欲动。虽然我不是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可是我有大空间的购物车,和可透支的信用卡……让我们尽情地‘购die’吧!……”这首名为“网购是会呼吸的痛”的改编歌曲中,同时还指出了在网购中合同成立、履行、索赔、经营者欺诈、起诉等多处“痛”,传唱的同时,也反映出网友在网购遭遇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的无奈。
近日,太原市民刘强便遭遇了网购的烦心事。6月1日,他在知名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张实木床,花费3500元,卖家承诺15日内发货,实际在第20日才发的货。“床送到以后,我发现床体有一小块被磕坏了。”小刘说,虽然不影响整体美观,但是毕竟有破损,他决定联系卖家要求适当赔偿用于家具美容。第二天,当他和卖家联系却被告知:由于没有在送到第一时间拍照联系,不能确定床体在哪个环节被磕碰,因此店家不对此负责。“最气愤的是,我准备给商家一个差评的时候,发现商家已经以订单超时为原由,关闭了评论通道。”
7月12日,家住晋中市的赵静也向记者倾诉了网购碰到的投诉难题。小赵7月初在淘宝一家名为“JOJO.store”的“网红”店铺购买了近2000元的衣服,收到货以后发现和卖家秀不符,商家却拒绝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网购这么多年,头一次遇到不能退货的店铺。”小赵介绍,现在淘宝有很多网络红人开店,采用的都是预售模式,买家拍下预售链接后才进行生产,并不是现货交易,交易周期较长。眼看着这么贵的衣服不合适,店铺客服给小赵出招:可以挂到该“网红”的微博平台以及咸鱼平台进行二次销售。“不能退货绝对是霸王条款。”对此,小赵已经向淘宝官方进行了投诉,还在等待调解结果。
采访中,记者发现市民在网购中存在的问题多种多样,而在此次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年度报告》中也指出消费者投诉问题集中在:商品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产品、虚假促销、商家拒绝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实物与宣传不符、个人信息遭泄露、发货延迟、物流配送速度慢、物品损坏等方面。面对网购投诉的种种热点,有网友毫不留情地直言:网购界N大“天坑”,总有一款坑过你!
工商:投诉量增速远超
同期规模增速
此次,国家工商总局在《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年度报告(2015年)》中还指出,在网络交易投诉中,O2O生活服务类投诉明显上升,涉及餐饮、旅游、租车、购票服务的O2O领域成为用户投诉热点。移动社交电商是新的交易灰色地带,售假、收款不发货、失联等问题严重。而网购投诉数量的增速远超同期网络购物规模的增速,其中有投诉渠道畅通和网购消费者维权意识提升的原因,但同时也反映出网络市场在发展中暴露出的一些现实性问题,需要引起各级监管部门的关注。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加快制定出台《网络交易失信惩戒办法》《网络经营数据信息报送规定》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尽快研究制定网络交易案件跨区域协作相关规范,为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提供更加强大的法制支撑。
对此,记者采访了省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祝占先,他表示,工商部门处理网购投诉存在两大难点:首先,网购属于虚拟、异地远程购物,比如管理主体不在山西,是属地工商部门进行执行,外地的商家山西工商部门没有管辖权;其次,购物信息的发布者,即销售者不确定性比较大,造成消费者举证困难、维权成本高,甚至找不到维权主体。“之前,消保人员在执法中经常说‘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现在情况大大不同,网购维权中,消保执法人员往往会遭遇一些‘庙门’也难找的窘境。此外,协调机制也决定维权难,维权周期长。”祝占先说。
据了解,我省工商部门针对网购投诉增多的情况,也在积极采取措施。省工商局从2015年起投入资金积极筹建“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平台和购买执法“云服务”,对已入库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进行再次核实,筛选出网络经营者的有关信息,并对其网站、网店进行实时监控,开展网络经营者网上“亮照亮标”工作,在“山西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增加电子标识申请审核功能模块,同时,制定印发了《山西省工商局电子标识申请管理办法》等。“这些工作的有序开展,将会使消费者网购维权难逐步走出困境。”祝占先表示。
提示:网络购物
要做到“六个要”
采访中,不少山西买家曾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但是一些网络电商却规定,发生网购纠纷消费者欲起诉维权时,必须向经营者所在地法院起诉。随后,记者查阅到淘宝、天猫在其《服务协议》中就有这样的规定条款,“您因使用淘宝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淘宝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由淘宝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类似情况在电商领域普遍存在,让消费者陷入两难境地,考虑到路程、时间以及费用等各种成本,多数人都会放弃起诉,最终不了了之。
那么,消费者到底应该去哪里起诉?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的李响律师建议,如果消费者发生权益纠纷,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在交易所在地进行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山西的买家由于付款所在地在太原,即交易所在地、合同生效地在太原,卖家所在地法院可能会移交案件。”李律师说。
那么,网络购物怎么样从源头减少投诉概率?省消协投诉部主任刘丽敏告诉记者,网络购物要做到“六个要”:选择网购要谨慎;真假辨别要核审;购物事项要看清;货物图片要留心;交易凭证要保存;消费维权要主动。“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根据相关证据,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丽敏说。
律师李响也建议:广大消费者应对网购的潜在风险有所认识。要仔细阅读网站公示的细则,明确该产品是否标有“不可退换”“有效期限”等相关标志;在与网站达成协议时,应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明确出现商品或服务问题时由谁承担赔付责任,特别注意应当约定出现争议协商不成的情形时的管辖法院,并注意保存相关交易行为的凭证。在出现质量或服务纠纷时,因小额交易的维权成本相对较高,可以通过集体维权的方式向商家主张权利,促使问题以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式解决。
本报记者 崔玲玲
本网摄影师重走汶川救灾路 十年前随部队入川救援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三晋都市报、良友周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百姓生活资讯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