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体 山西门户

拿什么保护你 我的网络原创

时间: 2016年05月19日05:42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山西新闻网>>新闻频道>>舆论关注
分享到: 评论:

制图:杨殊宇

    

    4月23日,由中国平安、腾讯企鹅媒体平台及新榜联合推出的国内首款“网络原创保护险”正式发布。面对自媒体快速发展、原创内容大量盛产,而自媒体人面临内容不断被侵权、诉讼成本过高的现状,自媒体原创亟须通过相关的措施推动建立一个绿色、健康的环境。“网络原创保护险”的发布,可以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将网络原创保护的讨论和关注再次推向高点。

哗众取宠还是行之有效“网络原创保护险”存争议

    据介绍,“网络原创保护险”要求,在保险期间内,购买该保护险的自媒体人作为原告因遭遇知识产权类的民事纠纷事项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法院受理并立案的,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律师费及诉讼费,中国平安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金额内进行赔偿,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对此,山西新浪微博大V王重一表示:“‘网络原创保护险’听起来很好,但仔细琢磨其中的条条框框不难发现,实际操作有不小的难度。首先,如何界定抄袭部分。原创者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来划定抄袭者的抄袭范围,也就无法较为准确地提供被侵权比例。其次,如何确保法院受理并立案。界定被侵权比例已经遇到困难,加之,寻到抄袭源头也非易事,没有明了的被告、案由、证据等,想让法院受理并立案谈何容易。最后,每一项维权成本都不低,还存在维权无果的情况。那么问题来了,原创维权本就不容易,设这么高的门槛,这个险种有何意义?”
    山西自媒体人沈先生则坦言:“我会选择投保。现在之所以对原创内容保护不力,主要是违法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的缘故。假设两者能对调,相信会有更多的人选择原创,而不是一味抄袭。从某种层面上来说,这个险种在现阶段,或许可以帮助原创维权者降低维权成本,就冲这一点,我认为它值得拥护。”
    微信公众号“老家山西”一直坚持原创,其创作者乔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网络原创保护险’推出的想法是不错的,关键是好不好执行。”此外,对于“老家山西”自坚持原创发布以来,屡屡遭遇侵权、被抄袭的事实,乔琰说:“刚开始挺生气的,但现在网络侵权可以说是无孔不入,哪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与之耗战。”

照搬照抄或篡改本意网络原创不断被侵权

    正如乔琰所言,数字技术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让作品复制、传播变得更加容易,网络侵权事件时有发生。“‘老家山西’的文章经常被侵权,有几次是‘老家’的读者向我举报,我才发现的。甚至有的抄袭者完全照搬照抄,连‘乔呆呆’的名字都懒得改。”乔琰说道。不过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乔琰一再提及:“还是不要公开侵权者名字了,他们也不容易。”
    同样,王重一发布原创内容的微博、公众号也都有被冒充的经历,“起初,冒充盗版者不乏一些知名的公众媒体,后来以自媒体为主。一般采取的盗版方法是以同样的名字、头像注册,我一发布原创内容,他们就会迅速复制粘贴发布。一开始我也尝试进行沟通解决,但大多数自媒体人表示他们也是从别处抄来的,这样互相抄,也就难说谁是抄袭源头了。”他说,“这还算简单的,让人头疼的是,有的抄袭者直接篡改了我的本意。”
    对于原创内容屡被盗版发布的事实,王重一的态度是:不鼓励抄袭,但鼓励传播。“有人愿意运用我的内容进行传播也不是个坏事,只是希望不要将核心内容随意改变,非把内容抄‘坏’了才安心吗?”但乔琰则认为,还是应该尊重版权的重要性:“暂不作声只因维权难点重重。坚持原创的自媒体人最清楚,珍惜保护原创有多重要,怎么能忍心看着被无知者践踏。”
    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贾根存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网络原创侵权案在山西并不集中,分析原因主要是面临举证困难、诉讼周期长等特点,阻碍了作者对于网络原创内容的维权保护。”

树立意识加运用法律保护原创没商量

    贾根存列举了几项维权难点:首先,网络原创者难举证证明抄袭者因侵权获利多少;其次,也较难证明自身因被侵权损失多少;此外,一般诉讼周期较长,在前两者无法顺利达成的情况下,恐怕付出的时间、金钱、人力等成本都不会收到满意的回报。
    那么,网络原创到底应该如何保护?面对抄袭成风、篡改成堆的恶习,我们要这样坐视不管吗?
    对此,王重一有自己的看法:很多人问我,你是否乐意“被抄袭”,答案是否定的。但辩证地来说,只有将原创内容毫无保留地公开,才能让抄袭没有余地。假设自己总是保守拘谨不愿传播的话,会引来更多的抄袭,而抄袭者甚至会将内容杜撰成自己的,抄袭源的查找也将难寻头绪,倒不如扩大前期的传播扩散量更为妥帖。
    而乔琰则表示,建议各发布平台提高发布门槛,营造保护网络原创的社会氛围,制定相关的法律条例,发现一起就重罚一起。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管理处处长杨志云在接受采访时说:“现下对于网络原创的保护呼声很高,鼓励网络原创作者参照《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贾根存还补充道:“网络原创者可首先采取发律师函,用律师函对抄袭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抄袭者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如果发函无果,假若可以攻克举证难点,只要坚持诉讼,网络原创保护的胜诉率还是很高的,”他说。

苏一珺

(责编:管理员)

相关链接

推荐阅读

专题
视觉志 / 微信公众号:Asxsjz

本网摄影师重走汶川救灾路 十年前随部队入川救援本网摄影师重走汶川救灾路 十年前随部队入川救援

视频 / 微信公众号:shitingbu
微解读

网站声明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三晋都市报、良友周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百姓生活资讯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