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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投资谨防7种非法集资骗局

时间: 2016年03月07日00:05  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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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过后,各类非法集资诈骗案件开始抬头。近日,省公安厅通过对近期案发的非法集资诈骗案件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出目前非法集资诈骗案件的7种常见形式,并通过官方微博提醒广大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所谓的“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大家务必要冷静分析,避免受骗。
非法集资诈骗案件常见形式
    1.在市区重点部位派发传单,通过免费旅游、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引诱群众,特别是游说中老年群体到公司参观、听课,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快企业发展步伐等为由,以投资保健品、粮油食品等项目,与投资者签订《资产担保借款合同》等,许诺20%至30%的高额年化收益进行非法集资。
    2.利用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公司引诱社会公众投资,宣称为境外实力雄厚集团在境内的分支机构,编造吸引人的投资增值项目,许诺高额年化收益,承诺借款到期一次性返还本金,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投资连锁酒店,将酒店经营收益权承包给投资者,投资者按投资额获取酒店收益分配权,合作承包期内可获得投资金额20%以上年利润预期收益,分期退还本息,进行非法集资。
    4.利用O2O互联网创新项目,声称将线上的消费者带到现实商店中,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以经营进口商品获得高增长为契机,引诱群众签订加盟网店投资合同,成为公司投资人及网站会员,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5.假借P2P名义搭建自融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借款项目、标的为自身融资,投资者的资金直接进入不法分子的私人账户,募集的资金用于不法分子投资房地产、股票、期货或以高额利息放贷赚取利差。
    6.开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宣称该公司经营项目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以该项目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拨款为幌子,对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实施非法集资。
    7.假借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社会成功人士的身份,以帮客户开展银行验资、打资金流水、办理信贷“过桥”等银行业务为借口,承诺支付高额利息,进行非法集资。
投资理财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警方总结,非法集资通常的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友情诱骗等。对于投资人来说,首先就是要能够扛得住高额回报率的诱惑,要了解产品具体是什么样的形式和模式,对投资的企业有初步的了解后,通过相关的政府网站来查询资质,比如银行、保险、基金、信托等行业,都有相应的监管机构,可以去查这些公司是否有被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对于不了解和不熟悉的行业要多咨询专家和业内人士,多方面了解资料,谨慎投资,不要盲目追求高息回报。
    万一“踩雷”如何维权?近几年来,假借P2P网络借贷平台非法集资也成为一种新手段。平台跑路后,投资者往往维权无门,维权之路也艰辛至极,大多不了了之。专家提醒,假若真的倒霉“踩雷”了,投资者还须冷静,第一时间留好证据报案,并申请冻结问题平台资产尽量挽回损失。

王清文

(责编: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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