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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通报5起腐败典型案例

时间: 2015年12月17日00:00  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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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晓鹏)12月16日,大同市纪委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1.新荣区西村乡鸡窝涧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贾财为群众办事收取好处费问题
    2013年10月,贾财在为村民办理低保手续时,收取一名低保对象好处费1500元。2015年5月,贾财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左云县卫生局工作人员路彩虹违规收费问题
    2015年1月,在2015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中,路彩虹以打印准考证、报名表等为由,违规向32名考生每人收取50元手续费,共计1600元。2015年4月,路彩虹被给予行政降级处分。2015年5月,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常永清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刘少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3.矿区和顺街道泰荣里社区副主任杨润芳为群众办事收取好处费问题
    2015年8月,杨润芳在为社区居民办理大学生助学金事宜后,接受居民给予的好处费200元,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2015年10月,杨润芳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南郊区云冈镇吴官屯村原村委会理财小组组长王日升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问题
    2007年到2013年,王日升以虚假手续共骗领国家退耕还林专项补贴款26.08万元,据为己有。时任吴官屯村村委会主任王日胜、云冈镇林业站站长贾志明知其不符合条件,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办理了退耕还林手续。
    2015年4月,王日升、王日胜、贾志被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新荣区花园屯乡杨窑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美玲贪污国家林业专项资金问题
    2007年,杨美玲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林业专项资金8.33万元。违反财经纪律,将其中的6.25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其余2.08万元据为己有。
    2015年10月,杨美玲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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