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制止游园儿童攀爬玩水,致使儿童溺水死亡。23日,记者从怀仁县人民法院获悉,公园水域管理者王某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
男子王某58岁,是怀仁县某局的临时工,受委托负责怀仁县某公园某桥附近水域的安全工作。今年4月17日17时30分左右,王某在当班期间,因其疏忽大意,未及时制止游园儿童攀爬玩水,致使游园儿童康某溺水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了玩忽职守罪,提请法院依法判处。在庭审中,王某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未提出辩解和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王某身为某局聘任的工作人员,受委托负责湿地公园附近水域的安全工作,由于其不认真履行职责,而致使一名男童落水后溺水死亡,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构成了玩忽职守罪。王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
郭卫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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