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7日热线消息(记者 杨洲芬 实习生 张颖)19850元报了一个为期6个月的速录培训班,市民李女士上了一天课,就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想退学的她被校方告知“开了课就不能退费”。面对这样的答复,李女士很是无奈,前几天,她打进本报热线,说学费顶她好几个月的工资,怎么能说不退就不退了。
今年7月,李女士在府西街某速录培训学校报了一个为期6个月的速录培训班课程,花了19850元,当时她交了10000元,余下的9850元办的是分期,虽然不上课,但钱得按月还。她说,这个培训班是周六日全天上课,每天有8节课,总共有452节课。“9月初,我们开课了,可上了一天课,单位要加班,家里也有事,闹得我没法再继续双休去上课,就向学校提出退学及退费的申请。”李女士说,她先找到当时收费的工作人员,又找到学校的董校长,均被告知“开了课就不能退费”。由于一直未能办成退学,到现在,她已经消耗了96个课时。
学校说不能退费,李女士就咨询了教育部门,得知像她这样没有上满一半课时的情况是可以要求校方退费的。
接到反映后,记者首先咨询了太原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说,山西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办法》这一文件中有明确规定,按年度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自行退学的,要退还学费的2/3;按学期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自行退学的,要退还学费的一半;若学制不足半年的,学生完成学时的百分之六十及以下的,按实际学习时间,核退学费。
23日上午,记者来到李女士报名的这家速录培训学校,一名负责人说,李女士的事情一直由董校长负责处理,但学校确实有规定,开了课没法退费,因为每个班都有固定的机位和固定的人。这名负责人把李女士入学时签署的“入学申请表”找出来给记者看,在申请表背后注意事项的第4条写着“学员报名为自愿行为,所在班级开学典礼后一律不予办理退费手续。开学典礼前退费的,学员需提前三天申请办理退费手续,不收取手续费;开学典礼前三天内退费的,收取培训费5%的手续费。”申请表的下方,有李女士的签名。
采访中,这位负责人给记者调出了李女士上课的考勤表,考勤表上显示李女士上过的课时总共有96节。李女士告诉记者,因为老师说没有签到就按旷课算,她就让老师给算上了课时,所以到目前为止,她已经消耗了96个课时。“以前有学员落下课的,我们都会给补上课,我们还是希望李女士能把课上完,毕竟对以后的工作是有帮助的。”上述负责人称。
昨日下午,学校的董校长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总部确实有规定,开了课就不能退费,以前只进行过延期或转给朋友上课的处理,不过,他愿意和李女士再进行沟通协商。
一边是教育部门的规定,一边是有学员签名的校方规定,就此,山西慧科律师事务所的张柳冰说,第一,社会办学机构是归教育局管理,他们应该遵守教育局下发的相关规定;第二,从法律的角度讲,被培训者所签署的合同都是培训机构统一提供的格式合同,也就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基本上都是偏向培训机构的,这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山西杰力律师事务所的牛进也表示,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培训学校让被培训者签署的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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