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省城的马女士致电4286666:最近,一条花季女孩不幸患癌症的文章在朋友圈刷屏了,郁闷的是那篇文章配的是一张我的生活照,给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困扰。
半个月前,有个好久不联络的朋友突然给我打电话,还在电话里嘘寒问暖的,当时我就有点纳闷,可也没怎么往心里去。刚挂了电话没多久,我的微信就收到了一条叮嘱我保重身体,乐观养病的信息,我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后来,无意中点开了一条在朋友圈热转的花季女孩身患癌症但自强不息的文章,我才知道,那个微信公众号推送的文章里头配的几张图,竟然全是几年前我贴在博客上的生活照,虽然在文章的最后写着“图文无关”的字样,可这事还是给我造成了严重的困扰。“图文无关”那四个字特别小,一般人不留心看都会忽略掉,虽然文章里那个患癌症的女孩情况和我不太一样,但由于同是山西人,和我年龄也相仿,所以也给许多和我不是很熟悉的朋友造成了误会。
当然,除了这些,我心里也觉得特别不痛快,总是觉得怪怪的,像是被诅咒了似的。
几天前,我终于联系到了那个公众号的负责人,当我想讨个说法时,人家轻轻松松一句“我们标明了图文无关了”就把我打发了。
唉,难道图文无关就真的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了?
我们来探问
带着马女士的疑问,我们咨询了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的孙燕红律师,孙律师认为即使公众微信号上标明“图文无关”,但这件事确实涉嫌侵犯了马女士的名誉权。
首先,依法认定侵犯肖像权的前提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强调目的性。具体到上述案件,在不确定发布者的发布目的是营利还是单纯的公益前,暂时无法认定发布者是否侵犯马女士的肖像权。
其次,个人名誉是指社会上人们对于其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客观综合评价。发布者张冠李戴的配图直接影响了社会大众尤其是马女士的亲朋对马女士健康、形象的客观评价,给马女士的生活带来诸多困扰,已经实际侵犯了马女士的名誉权。
最后,发布者虽然标明“图文无关”,但是并未采用足够引起人们注意的方式,使用较大字体并加粗等方式提醒人们,未能避免误解及损害发生,不能因此免责。
所以,发布者应当就其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承担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赔偿责任,至于是否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须由马女士举证证明其受损害的严重程度。
最后,要忠告大家,在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我们应当依法使用微信之类的自媒体,杜绝对别人造成伤害。如果发现自己的名誉权或肖像权受到侵害,应第一时间联系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管并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同时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披露侵权用户,必要时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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