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洋)9月上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布了94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肉与肉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餐饮食品5大类。其中,不合格1批次,即晋中市榆次区晋中皇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的酱牛腱子肉检出苯甲酸。
据介绍,苯甲酸为食品添加剂,起防腐作用,可用在调味品类、面酱类、果酱类、酱菜类食品中。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超范围使用导致。合格的93批次,其中肉与肉制品27批次、水果及水果制品30批次、水产与水产制品16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餐饮食品20批次,合格19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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