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在县里是份稳定的工作,4年前因机构调整撤并被“上划”到市里,结果却没了着落——
“干的正式工作,却不如临时工的待遇。”3月24日,张文辉向记者大倒苦水。他是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阳县管理部的工作人员。在吕梁市,除了孝义,和他有着相同境遇的,还有其他12个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的人员总共37名。
2008年以来,吕梁市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文件,启动了市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撤并工作。经市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撤并工作领导组审核,陆续调整接收了除孝义市以外的12个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市12个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资产经市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撤并工作领导组审核全部上划,同时,经市人事局审核确定的37名原工作人员也一并上划,并先后下发了人事调令,人事档案转移到市人事局。也就是说,这些人员脱离了原来在县上的人事和工资关系,由市里有关部门负责接收管理。然而,这37名人员至今没有享受到正常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起初每月只发放1000元的生活费,到2012年底,月生活费开始增加到2000元。
住房公积金具有保障、福利和互助的性质,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每个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数亿资金的运行和安全保障。几年来,这些上划的37名工作人员仍然负责管理巨额的住房公积金。“这么严肃的事情,让我们这些领着‘临时工’工资的人来做,实在是不可思议。”
中阳县管理部张文辉告诉记者,“靠这仅有的一点生活费,我们的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应该享有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没有保障,买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办理,生病住院医疗费用无处报销,让人如何开展工作?”据了解,各县(市、区)管理部的工作人员忧心忡忡,整天为自己的命运担忧,工作很难进入状态,严重地影响了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正常开展。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汾阳市管理部的一位王姓女士告诉记者,其实这些情况几年来一直困扰着我们,“汾阳市管理部是2010年上划到市里的,我的人事档案在2010年就转移到市人事局了,到现在5年多了,工资和社会保险却总是按生活费临时发放,也不知道到底把我们上划到哪了?”
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上级部门一研究就“上划”了,然而5年多过去了,这虎头蛇尾式的“上划”何时才能“划”上句号。
本报记者 李为民 通讯员 文 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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