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本报报道了太原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 (以下简称 “四公司”)1998年修筑108国道霍侯一级公路时,拖欠洪洞农民高根赊材料、运费及人工费,年年讨要,次次推诿,直到高根赊病逝都难了结的事情。随后,高根赊的家人再次找到太原路桥四公司,却又无果。
今年1月6日到1月14日,高根赊家人3次从老家洪洞县来到太原市,但又上了四公司的推磨盘。早在2014年7月,四公司会计科答应付款,要求高的家人提供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高家人赶紧把资料准备齐送达四公司,而后便没有下文。
2015年1月的3次往返讨债中,四公司领导又要求高家人公证与高根赊的亲属关系,提出所欠款项要扣除税费,并且要高家人准备一个公司账户以便打款。高家人虽然满腹怨气,但不敢当面表达,只好唯唯诺诺照着领导的意思去做。
从太原返回洪洞后,高家人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公司账户实在难找,我们打了好多电话,四公司的领导最后才说不用找公司账户了,个人卡号也行。”2月8日,高家人在电话里说,“卡号也早就给他们了,但至今没有收到四公司应付的欠款。”
一笔数目不大的修路款,竟然被太原路桥四公司拖欠了16年,不知道一个失信了16年的公司修出来的路,能让人心里踏实吗?
王光辉
本网摄影师重走汶川救灾路 十年前随部队入川救援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三晋都市报、良友周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百姓生活资讯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