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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钱包后他还向人显摆

时间: 2014年12月01日03:07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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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说,高是否喝了酒,并不影响案件的性质。
    被告人高,54岁,无业,被指控的罪名是盗窃罪。高偷了曹一个黑色的钱包,钱包里有8000多块钱。
    高和曹原本认识。今年3月15日,高来到曹的办公室,准备商量买曹的摩托车一事。谁知,曹不在办公室。见四下无人,高将曹放在上衣口袋里的黑色钱包盗走,钱包里除了银行卡等物品,还有8140元现金。
    落网后,高一再声称,案发当天自己喝了酒。为了证明,高提到了证人张。张是曹的同事,与高也认识。案发当天,高离开时,曾冲张打了个招呼。高还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个黑色的钱包,对张做了一个“八”的手势。张理解高的意思是说,他身上有8000元“巨款”呢!
    再说说曹。案发当天一早,曹将外套脱下放在办公室床上,换上了工作服。直到当天晚上,曹才发现外套里的钱包不见了。同事告诉他,高曾来过。曹怀疑钱就是高偷的,于是叫上同事侯、周一起到了高家。高承认偷钱包的事,并从柜子下面拿出了钱包。此时,钱包里只剩下2800元钱。曹报了警。
    高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责编: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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