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建起后不仅没有拆除,还竖起了广告牌,遇到大风天气,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前几天,一位姓张的先生向本报反映:位于晋城市红星西街和景西路交叉口,一处本应该规划为城市绿地的小广场,不仅修建起了门面房,而且门面房顶还竖起了巨幅广告牌。对此,晋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大队队长张辉坦陈:“这个建筑存在两三年了,是个违建。但楼上的广告牌是‘合法’的,有审批手续。”
11月9日,记者在晋城市红星西街和景西路交叉口的东南角找到了该建筑。该建筑有十余家商户,均为营业状态。该建筑楼顶为巨型广告牌,其中两块已被贴上了商家的广告,另外一块仍在招商中。该违建的大门,就是晋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第一大队的入口。张辉解释说:“这个广告牌有行政执法局广告处的审批手续,另外还有商家的承诺书。至于需要不需要规划局的审批,我就不知道了。广告牌下的建筑确实是违建,原来应该是块绿地,当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盖成了楼房。我来之前就已经盖好了,户主也接受过处罚。”
晋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示的户外广告审核登记证显示,广告位的设置单位为晋城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设置期限为2014年5月16日至2015年5月15日,面积为111平方米,审批日期为2014年5月16日。但在该登记证后附着的承诺书中记者却看到,当事人沈某于2014年5月29日,在位于晋城市红星西街与景西路东南角临时建筑二层以上进行的户外广告牌设置行为,经市行政执法局第一大队调查,证实有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市行政执法部门对该行为所修(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做出了责令限期补办手续的决定,承诺日期为2014年5月29日。房屋主体都是违建,上面的广告牌怎么能“合法”审批呢?无论谁遇到了这样的“怪事”,都会一头雾水。
本报记者 程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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