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镇政府加盖公章不管用
跑了1年多,宅基地使用证变更还是办不下来。面对窘境,夏县裴介村村民张克俭一脸无奈。
2010年3月,张克俭向村委会申请老宅基地向南延展2米。村委会给张克俭宅基地新增1.65米。在村委会主持下,张克俭与邻居达成了协议,村委会在协议上加盖了公章。2013年2月7日,张克俭盖房时遭到邻居的阻挠。张克俭说:“我想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和邻居吵闹,便去庙前土地所要求给我家新增的宅基地进行变更,尽快完善法律手续。土地所所长蒋震说,有人上访,变更手续不能办理。同年4月25日,村委会主任张永利在宅基地变更表上签字并盖了村委会公章,再去办理手续时被告知需到镇政府加盖公章。4月29日,我又到镇政府盖了公章。”
2013年12月20日,蒋震来到裴介村让张克俭写一份申请,要对新增的宅基地进行登记、公示。并拿走了一份宅基地协议书复印件,作为土地登记的依据。可在丈量造册登记时不知什么原因,蒋震没有按当时达成的协议内容进行登记。他对张克俭的宅基地只登记了三面,南边巷道不予登记。问他为什么,他说:“让村委会登记。”张克俭说:“村委会已经登记了,你说不合法,你们土地部门登记的才合法,为什么又让村委会登记?”历时一年多,手续还是没有着落。2014年1月14日,张克俭又到庙前土地所办证,蒋震还是不给办。
11月6日,笔者再次见到蒋震。他说,不办理变更的原因是有村民告状,理由是张克俭侵占了村民的宅基地,这是最主要原因。第二,公示期间,村民提出异议,根据有关规定,需要暂缓。当日中午,笔者见到裴介村村委会主任张永利。他说,几家闹意见并不是因为宅基地的地界出了问题,而是因为房檐出多少产生了矛盾,村委会在三家达成协议时就把章给盖了,直到现在也没有人对此提出过异议。村委会既然为几家划定了界限就敢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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