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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14家物业公司因价格违法被通报

时间: 2014年10月11日01:34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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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 王芳)太原市物价局今日对华源泰物业管理公司等14家物业公司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通报,从重处罚。
    10月8日至11月15日,太原市物价局对全市依法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区展开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近两天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物业公司能够做到明码标价,公开公示服务内容和标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但也有个别物业公司无视国家价格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公开公示服务内容和标准,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首批通报的14家物业公司的价格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公示)
    太原市美亦瀚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西交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金易晨物业公司、太原春景物业管理公司、安吉物业管理公司、泽丰苑物业管理公司、华源泰物业管理公司、诚达物业公司、太原威成物业公司、太原新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新大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
    2.未及时更换公示牌(栏)
    太原太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某物业小区虽然有收费公示牌(栏),但在新的公示项目和内容调整后未按规定及时更换公示牌(栏)。
    3.未执行政府指导价
    卓亿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某小区在车辆收费标准调整后未及时调整标准,超标准收取用户车辆停放费用,该行为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责编: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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