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像、身份证信息现眼电视、报纸、网站及户内外广告屏
8月19日,长江大酒店法人刘彦萍、山西普国实业公司法人景步国、太原市家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贾汉津、山西森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石磊、太原拉芳贸易有限公司经理王红英等7案6名“老赖”的相关头像、身份信息、失信信息被曝光在省城电视、报纸、网站及3200多台户内外广告屏上。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共7案6人,涉及执行标的额共计312万余元,其中执行标的最高为100万元。各案情况如下:山西长江大酒店有限公司法人刘彦萍,欠王某货款79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铁道部第三工程局五处建筑安装总公司太原工程处已处于吊销状态,无可供后执行财产,故判决山西普国实业公司法人景步国履行给付太原市财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按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太原市家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贾汉津,欠3位申请人余款50余万元。太原拉芳贸易有限公司经理王红英及太原居民高建山拖欠申请人姚振仙余款70万元。山西森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石磊应支付申请人朱永军赔偿款14万余元。
太原市迎泽区法院更新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机制,2013年至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450件,执结1114件,执结率77%,实际执行率84.9%,执行标的2.58亿元。对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加大信用惩戒力度,今年3月在市区主要交通干道、繁华闹市的户外LED广告屏上公布了6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号、失信内容等信息,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均为有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此次,除在户外广告屏曝光“老赖”信息外,还在太原电视台法制频道、各大报纸、网站同步曝光。太原市公交车上的2722台移动电视,以及城市资讯频道在太原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等政务、商务楼宇内安放的500台移动电视户内、户外广告屏上也会曝光拒不执行“老赖”的相关信息。
太原市迎泽区法院表示,如果有群众举报被执行“老赖”财产线索且执行成功的,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报记者 曹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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