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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屋要把好合同关

时间: 2014年08月19日13:03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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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房子到了手是件高兴事,但装修的事往往又让不少人头痛。因为装修过程中存在不少“陷阱”,与装修公司订立合同时稍一大意,往往就会着了道,这高兴事就会成了烦心事……近日,省城居民徐先生向本报打来咨询电话,称随着新房即将装修结束,他的烦恼也跟着来了。
徐先生告诉记者,今年6月份,他找了一家装修公司装修房子,由于装修公司是同事介绍的,价格也相对合理,当时就没有签订装修合同,双方只是达成了口头协议。然而,随着装修工程即将结束,纠纷随之而来。“整间新房的瓷砖铺得一点也不理想,并非事前交代的那样。”在验收新房的过程中,徐先生发现该装修公司施工队装修的项目不是偷工减料就是马马虎虎,而且装修公司的负责人收钱后不认账,因此闹得很不愉快。
山西百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毅认为:
对于徐先生的情况,主要是在当初装修时没有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很多消费者在家庭装修时,往往觉得是通过熟人介绍或是找熟人,感觉信得过就忽视了签订合同,而一旦发生纠纷,维权就非常困难。合同是消费者与商家订立各自权利义务的凭证,千万不要忽视了那几页纸。
如何签订装修合同?签订的合同中究竟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广大市民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家装公司,在签订装修合同时,施工内容应当具体、明确,按照居室装修部位分别写清装修内容、使用的材料、具体施工要求及承包方式。无论采用何种承包方式,合同中的工价价款都应写清楚,不能含糊。工程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以免发生纠纷,开工、竣工日期也是合同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对于所用的装修材料要详细写明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以防施工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从中牟利。此外,还应注明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合同订立后,双方应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报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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