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陵川县看守所内,该县八泉乡信用分社原工作人员郭某心中满是后悔。“我知道会有一天是这个样子,但是,没想到会这么快。”在这之前3年的时间里,他用近20个人的身份证,在信用社违规贷款高达60余万元。随着陵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的介入调查,这起涉及人数较多的信用联社职务侵占案终于告破。
事情从今年年初说起。一天,陵川县某村村民王丰(化名)家里来了两个自称县信用联社的催贷员,他们手里拿着信用联社的相关票据,要求他归还本月欠下的贷款利息。王丰当时就懵了。在多方了解后,他最终才搞明白,自己被“潜”了——有人用了他的身份证件,在县信用联社办了贷款,而且没有及时将利息还上。王丰说,大概在2011年的时候,他本人在八泉乡信用分社贷过一笔1万元的贷款,但在2012年的时候就全部还清了,当时帮他办理贷款手续的是工作人员郭某。针对该举报,县信用联社成立了“贷款专项检查组”,用约两个月的时间对八泉乡信用分社近3年来的所放贷款进行了全面专项检查,结果发现类似的有问题贷款还有十几笔,涉及人员将近20人,贷款额度从2万元到5万元不等。县信用联社遂将举报线索及调查情况一并移送至陵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经侦民警在调查后发现,这些“被贷款”的人有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曾经在八泉信用分社办理过小额贷款,而且所有的贷款手续全都是交给郭某办理的。在随后的一年时间里,他们便陆续将贷款和利息一并交给郭某,让他还到了信用联社的账户里。经调查,那些希望通过贷款缓解燃眉之急的群众,全部误入了郭某精心设计好的圈套。当时答应给他们贷款的郭某在拿到了他们的资料后,并没有按照他们的意愿通过正常渠道给他们办理小额贷款,而是用自己的钱先行以贷款的名义借给他们使用,在借款人归还了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后,他直接将利息归为己有。在整个贷款过程中,贷款人事实上根本就没有在信用联社贷过款,而郭某在不为人知的前提下,不动声色地就将贷款利息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按照信用联社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贷款人必须是在有摄像头的办公室进行整个业务流程办理,整个贷款档案里不仅要有贷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多份需要本人签名的文件,小额贷款个人最多只能贷款2万元,“多户联保”才可以贷款5万元,但是需要近5个人的共同签名。这个业务流程应该是没有漏洞可寻的,那么问题究竟在哪里?
据郭某交代,他并没有将那些贷过款的人员资料销毁,而是在后来的时间里,他用那些资料,分次分批地在他工作过的八泉信用分社进行了贷款。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贷款能顺利进行,他处心积虑地找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帮助他在贷款资料上模仿贷款人签名,找不到的就自己模仿。利用信用联社可以“借新还旧、收回再贷”的运营方式,在他工作近3年的时间里,他用同样的方式贷了近20笔款项,贷款金额高达60余万元。所贷款项他全部用于了自己生活所需。为了不让那些不明事理的“被贷款”人知道真相,他日复一日绞尽脑汁地计算着每笔贷款应还利息的时间。就这样,安安稳稳地过了近三年,但随着郭某调离岗位,这起精心设计的骗局终于被揭穿。
本报记者程培青 通讯员郭婀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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