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振兴布业(股份)有限公司
棚户区改造成了商品房,这是平顺县振兴布业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兴布业)职工向记者反映的问题。
该公司位于县城中心的黄金地段,原名平顺针织厂,2002年更名,原本是集体企业,后改制为股份制企业。
2013年,平顺县把振兴布业职工宿舍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当年8月13日,《长治日报》报道:“惠及民生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全面推进……今年将完成振兴布业……棚户区提质改造……随着工程的竣工,低收入家庭住房将梦想成真。”振兴布业开会时负责人也给职工讲:“咱们公司宿舍和工房不行了,要进行棚户区改造,咱公司也没钱,上面盖成楼房,公司要一层工房。”有职工提出,既然要盖楼房,职工们应该能买。负责人回答,可以买,但要通过股东大会,每平方米便宜50元。职工们奇怪,不是棚户区改造吗,怎么每平方米只给便宜50元?
据了解,该公司有的职工至今还租单位的房子住。职工代表刘群凤、王海香对记者说:“职工们要求,既然是棚户区改造,就应该按经济适用房优先卖给职工,可是我们公司的棚户区改造跟我们没有关系。现在经济适用房变成了商品房对外公开出售,预交款10万元,公司并未通知职工。”有20多名职工想买单位新盖的楼房,交钱时,单位负责人对他们说:“你们报上名就行,不用交钱。”
王海香告诉记者:“外面买房的人大概有六七十户,都交了钱,定了房,职工想买房的到现在还不知道咋办?”
7月7日,记者来到振兴布业院内工地上采访,看到楼房已经盖到第8层。工人们在忙碌着施工,工地上立着蓝底红字的大横幅:“平顺顺安商住小区项目部”。记者佯装要买房,工地上有人热心地指点售楼部,绕过沙堆,一排平房最里面开着门的那间便是。记者进去,里面没人,房间里摆放着旧桌子和沙发,仔细查看,连一点售楼的信息都没有,门外也未挂售楼部牌子。记者问工地上的人如何买房,有个人言辞闪烁地说不知道,转身进了另一间平房。另一个人说:“想要房?谁买都行,三四五层最贵,每平方米3650元,一二层好像不卖,留给单位。”
7月29日,刘群凤等职工再次找振兴布业负责人想买房,对方说:“楼房和职工没有关系,你们买房和外面人一样,找工头去。”
近些年,纺织行业不景气是众所周知的事。振兴布业职工告诉记者:“我们收入低,买不起商品房。”刘群凤今年62岁,她退休时月工资只有416元,现在涨到1000多元。王海香今年63岁,刚退休时月工资248元,现在涨到1800多元。她们说,单位工龄最长的退休职工月工资也就是2000元出头。
棚户区改造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但现在振兴布业的棚户区改造却按商品房高价卖,职工们有意见,他们找公司负责人,没能解决问题,又找到开发商,不让其施工,开发商当着职工的面说:“我花了400万元买了这块地方。”
该县一位居民告诉记者:“确实是棚户区改造项目,但现在按商品房卖,谁要都行,卖的是我们这里最高价。”
棚户区改造国家有政策性优惠,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规定:“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为了 “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2008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推进实施。”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首先应该照顾本单位职工的需求。改造要求必须是阳光操作,严格监管。
振兴布业把民心工程变成民怨工程,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为何视而不见?
本报记者 姚姬娥 实习生 顾宇春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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