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晓燕 通讯员 赵红霞)近日,太原市迎泽区法院桥东法庭的法官主动上门,为一对行动不便的老姐妹所作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任某某与崔某某系姐妹关系,二人因遗产纠纷打过继承官司,法院判决二人按比例分割遗产,双方均表示服判。近期以来,该遗产房因拆迁涉及安置回迁的问题,二人又产生纠纷。为此,在迎泽街办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调解。经多次协商,任某某与崔某某自愿达成协议,任某某将其名下25.5%的产权卖给崔某某,价格10万元整;房屋拆迁安置回迁等事宜由崔某某全权负责,任某某不再干涉,将来回迁房归崔某某所有,任某某在本协议签订后一周内搬走,同时,崔某某将10万元打入任某某银行账户中。为保证协议的履行,双方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
因二人行动不便,法官主动上门服务,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了核查,对申请人是否自愿达成协议,协议是否合法有效进行了审查。审查完毕后,法官依法作出裁定,确认迎泽街办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关于任某某与崔某某拆迁安置回迁纠纷的人民调解协议有效,并履行了相关的法律文书手续,此举受到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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