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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好事非要好处费?

其实,钱包回来了,这位失主也有想不通——

时间: 2014年06月30日03:31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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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述人:网友“小云朵”职业学生

    前两天,我一大早出门办事。准备去太原理工大学,报一个会计培训班。报完名后,就去了街边的小摊买灌饼吃。正准备掏钱时,突然发现钱包没了。妈呀,灌饼吃不成就算了,关键是钱包里还有我的身份证、银行卡,还有刚刚交了培训费的收据,另外还有300元左右的现金,这些全都没了。啥时候钱包被人摸走了,我也不知道。
    大清早的,出门不利,真是晦气,回去慢慢补卡吧。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突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打来电话的是一个男士,他问我是不是丢了钱包,我说是。他说,他在垃圾桶的旁边,捡到了我的钱包,可以还给我。
    哈哈,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啊,估摸着是小偷拿走现金,想把钱包丢进垃圾桶,却掉在了一边。虽然钱没了,但能拿回其他东西也不错啊。因为钱包里有交培训费的收据,留有我的姓名和电话,所以,这个好心人才能联系到我。
    随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我前去认领。在千峰路口,我见到了打电话的那名男子,个头不高,大约50多岁的样子,穿得也不是很讲究。确定是我之后,他拿出了我的身份证,看了看,却没有直接递给我。“你也不给我点儿钱啥的?”对方开口了。我愣了一下,说:“喔……那你想要啥呢?”“给我买条烟吧,我就爱抽烟。”对方又说。我迟疑了下说,我就是个学生,也没多少钱,能买一盒不?他也没有多说。
    随后,我便走进了旁边的烟酒店。一条烟?得好几百呢吧?他真是狮子大开口啊!我补办一张身份证,也用不了那么多钱,居然这么好意思!
    最后,我拿着一盒10元的云烟,递给了他。他接过烟,显得有些不大情愿,把身份证递给了我,我说了声谢谢。
    其实,既然是他捡了我的钱包,那么,银行卡、收据、钱包都应该在他手里。可是,他只递给了我身份证,其他东西都没拿出来。一个身份证要我一条烟,我想要回其他东西,是不是还得买点儿啥呢?真是的,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捡了东西自己张嘴要好处费?!反正那个钱包也不值几个钱,卡也就那几张,他拿着也没啥用,姐姐我权当它们都丢了,不要了!
    就这样,我拿了身份证,没有多说,就离开了。
    原本,见面之前,心里对这个男子还充满了感激之情,觉得真是个大好人,还知道给我打电话。谁知道,见面之后,他好像突然变了,张嘴就问我要好处。整个人的心情,就好像是一块亮堂堂的玻璃,用一块脏抹布擦,越擦越脏,弄得乌七八糟的,难受极了!早知道,还不如不擦呢!
    是,能给我打来电话,我很感激。按照常理说,给人家一些物质报酬,也不为过。可是,他却自己张嘴要好处,而且,口气还那么大,这实在让我觉得别扭。难道,拾金不昧非要有报酬吗?

心理分析

他只是境界不高而已也无可厚非

山西现代心理研究中心心理咨询师田辉

    按照社会公德的标准来讲,拾捡钱包男子的行为并不是太好。但是,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的行为也无可厚非,只是觉悟不高,不能定性为品德恶劣或者是其他。
    人格分“本我”“自我”“超我”三个境界。“本我”指人最本能的欲望,比如吃饭,求温饱;因为现实因素起作用的人格部分是“自我”,“超我”遵循的是“道德原则”,雷锋便是超我的代表,有很高的道德情操。
    生活中的很多人都活在自我的精神层面,带有一些人性中的自私。拾捡钱包的男子他虽然有“超我”的表现,知道打电话,寻找失主,但是,他毕竟还是活在自我中,精神层次不高,有一些私心杂念,想讨取一些回报,很正常。也许他的经济条件不好,也许他打电话前,并没想要好处,见到失主了,才突然想要好处费。这都能理解,他从“超我”出发,最后做的是“自我”的行为,道德境界没有大家期许得那么高。
    其实,这名网友和拾捡钱包的男子,俩人的心理是一样的,行为标准是一样的。男子还了钱包,期望回报,但这名网友觉得拾捡钱包的男子,既然做了好事儿,就应该做到底,不应该索取物质作为回报。所以,也不应指责捡拾钱包男子的行为,他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打电话通知,并在约定地点等这些行为,也是值得我们感恩的,毕竟人家可以完全不管,将钱包直接再扔回垃圾桶。
    总之,从社会风气的角度来讲,我们提倡和鼓励“超我”的高尚道德。

(责编: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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