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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毁地裂谁来承担责任

时间: 2014年06月03日05:15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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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本报以《天泰坤达煤业为金山毁青山》为题,报道了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在晋城市泽州县川底乡马坪头村原泽平等人承包的绿化荒山基地挖煤毁林的事。
1998年原泽平和马坪头村村委会协商,签订了承包老潘庄荒山林地1000余亩的合同,合同有效期为30年,泽州县公证处给予公证。2009年8月原泽平和马坪头村村委会签订了续包合同,合同有效期为70年。2014年2月24日,泽州县人民政府和林业局给原泽平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书》。
但是,合法的手续并不能给原泽平承包荒山林地带来有效保护。自从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2004年在原泽平承包的荒山下挖煤开始,绿化已经初见规模的山地就开始遭殃:地面多处裂缝、土地不能种植、房屋倒塌或成危房不能居住,水井干涸,人、畜吃水,林地用水面临巨大困难,有的树干死,修建的3座石桥也裂了缝,山体塌方,埋了农机具,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为了修建通风井毁了原泽平20亩林地,并没有林业部门的相关手续。
为了把荒山绿化好,原泽平当初成立了泽州县晨璐种植专业合作社,他和合作社成员找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希望得到赔偿,但是还没进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的大门,他们就被保安摁倒在地,包括原泽平年近70岁的老父亲,此事还两次惊动了当地警方。毫无办法的原泽平只好电话联系了煤矿负责人冯矿长,冯矿长告知:“你跟村委会说,让村委会来找我。”
报道刊登后,原泽平多次找到乡里解决问题,乡党委陈书记说:“尽快帮你解决,我已经和冯矿长联系过,矿方承认是他们造成的,并安排乡党委尚副书记专门负责给你解决此事。”尚副书记给原泽平答复:“我们先和村里协商。”到现在没有任何回音。
之后原泽平又找到村里,村代理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闫玉清说:“正在帮你解决,如果你再找报社我们就不管了,让报社帮你解决吧,你就是再告3年,你也打不赢这官司,因为人家是县办煤矿,你能告倒?”还说需要时间,可对于原泽平来说根本没有时间等待。在此前,闫玉清还告诉原泽平:“山是集体的,你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集体,即使煤矿造成损失也是村里的损失,与你无关,赔偿也只是赔偿你新建的房屋。”
原泽平不解地问:“村里先把荒山承包给我,煤矿后来在山下挖煤,给我的农业合作社造成一系列问题和损失,怎么能说和我没有关系,只赔偿新建的房屋就能了事吗?”

姚姬娥 顾宇春

(责编: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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