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河岸边的“生态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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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源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在现场开庭审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6月3日摄)。

在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源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的两名法官在一小河里提取水样(6月3日摄)。

在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源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的一名法官在勘验现场的途中洗脸休息(5月22日摄)。

在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源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的法官在一补植修复现场查看树木长势情况(5月22日摄)。

在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源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的法官与当地小学生开展湖中放生活动(5月17日摄)。

在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源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的法官(左三、左四)向当地群众进行禁渔宣传(5月17日摄)。

在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源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的法官(左)向当地村民了解案件情况(5月22日摄)。

在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源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徒步前往勘验现场(5月22日摄)。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于2022年,是一个专门对环境资源类案件实行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理的法庭。这个法庭的3名法官常年奔波在山水之间,勘验现场、调查取证,群众亲切地将他们称为“生态法官”。

为了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对一些具有普遍性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生态法官”们把庭审搬到田间地头,到案发地进行巡回审判,实现了以案释法与普法宣传的深度融合。同时,他们积极变身环保普法宣传员,广泛开展“绿色普法校园行”“生态宣讲进村庄”等活动,努力让环保意识深入人心。

自成立以来,这个法庭的法官共办理各类环资案件200余件,通过恢复性司法,责令滥伐林木的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300余株;责令违法占用农用地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2100余株,复垦土地50余亩。

新华社发(赵东山 摄)

(责编:褚嘉琳、马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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