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鱼”水下训练被鲨鱼袭击
尽管机智“鲨口逃生”,但造成十级伤残谁该担责?
“美人鱼”水下训练被鲨鱼袭击
尽管机智“鲨口逃生”,但造成十级伤残谁该担责?
女子在参加“美人鱼大赛”前夕,去海洋馆训练时被鲨鱼咬伤,虽经过抢救转危为安,但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近日,这一民事诉讼案件一审宣判。
3月31日,当事人李女士向记者介绍了事发经过。2023年6月,她在无锡融创海世界“诗巴丹潜水”进行模拟训练时,不幸被鲨鱼咬伤右手,右手桡动脉、桡静脉和肌腱基本上全部断裂,经过5个小时的手术,缝了一百多针。李女士把场馆和运营方都告上了法庭。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潜水项目的运营方承担70%的责任,李女士自行承担30%的责任。李女士告诉记者,事故主要原因是运营方疏忽,她对这一判决并不满意,目前已经向法院提起上诉。
“美人鱼大赛”前模拟训练时,意外被鲨鱼咬伤手部
李女士介绍,自己参加的是中国美人鱼公开赛,属于积分赛制的表演比赛,一年会有4到5场比赛,按总分计算名次。“如果进入前三名,还可能获得世界美人鱼大赛比赛资格,很有吸引力。”2023年,她顺利入围了比赛,想在6月18日昆明站比赛前做一些训练。“因为听说无锡融创海世界的潜水场馆和昆明赛场比较相似,所以选择了前往无锡进行模拟训练。正式比赛的现场也是有鲨鱼的,只不过比赛现场水下会有赶鲨人。”李女士告诉记者,6月12日,她分别购买了该海世界的门票和“诗巴丹潜水”项目的潜水票,随后便进入场地下水训练。
李女士当时购买的是时长3个小时的潜水票,有一位朋友在潜水池外为她拍摄视频。下水后大约一个小时,岸边的安全员示意她上岸,并表示需要喂鱼。“安全员喂完鱼食后,没过多久就让我再次下水了。没想到意外就在这时候发生了。”李女士说。
“当时,我在水下做完了一套动作,正要上升至水面,一条鲨鱼突然从我的右后方靠近我,迅速将我右手和手腕部分叼进了嘴里。”根据李女士对鲨鱼习性的了解,一些鲨鱼的视力比较弱,它们又刚刚进食完,她猜测,鲨鱼是将其晃动的手臂误以为鱼食,也可能是受到了惊吓,所以才将她的手咬进了口中。
“被鲨鱼袭击后,最好的办法是保持冷静,保护自己。我知道它们头部比较敏感,于是立刻敲了敲它的头和眼睛。”鲨鱼松开嘴后,李女士迅速抽出手,并用另一只手轻推鲨鱼,让其掉头游走。在这一过程中,鲨鱼的牙齿刮伤了李女士,其中一处伤口深至露骨。
“鲨口逃生”被缝一百多针,十级伤残已是万幸
李女士上岸后,两位安全员看到她手部不断喷血的情形,都被吓坏了。“他们过来给我的伤口做了简单的处理和包扎,但没有第一时间拨打120或者找其他负责人过来处理。后来他们还是经过我提醒才打了120,但得到的答复是救护车要等半个多小时才能到。”距离事发过去十几分钟,李女士因为失血感觉头晕眼花。在她的一再坚持下,安全员和朋友打车将她送至医院。
经医院检查,李女士的多处伤口导致其右手桡动脉、桡静脉和肌腱基本上全部断裂。经过五个多小时的手术,右手被缝了一百多针,李女士脱离危险。
出院后,李女士的右手依然会时常感到麻木,但幸运的是,神经没有受到损伤,对正常的肢体活动没有严重影响。
术后第三天,李女士就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没有咬到脖子、没有咬到动脉,只是十级伤残,已经是很幸运了。事情都有两面性,没有办法改变它,但可以适应它,就把这个伤疤看作是我跟鲨鱼搏斗过的标志吧。”事后,中国美人鱼公开赛的主办单位在知道李女士的遭遇后还主动给她打来电话,并为她保留了一年的比赛名额。“虽然最后我也没有能再次参加比赛,但可以说,这件事情让很多潜水和极限运动爱好者知道了我。”李女士说。
法院判其自担30%责任,当事人表示将继续上诉
“陪我一起去医院的安全员告诉我,他们以前有过一位同事被鲨鱼牙齿划伤过腿部,缝了四针,但从来没有遇到过像我受伤这么严重的情况。”在这场事故中,场馆水下没有安排其他安全员陪同,也没有负责驱赶鲨鱼的工作人员。李女士认为,如果不是因为她擅长游泳且对鲨鱼习性略知一二,那么后果将很难想象。
由于和场馆及经营方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经过再三考虑,李女士于去年10月将无锡融创海世界(即“无锡铭晟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和“诗巴丹潜水”(即“厦门诗巴丹户外运动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2025年3月7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3月20日,法院对案件作出了一审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潜水前,诗巴丹公司无锡分公司工作人员已经向李女士告知了潜水安全注意事项,并让她签署了《潜水安全责任承诺书》。李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且取得潜水等级证书的潜水员,未注意观察周围情况,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锡铭晟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表示,其将无锡融创海世界中一个独立展缸租给诗巴丹公司开展潜水运动,展缸内的海洋生物均由诗巴丹公司饲养与管理,且诗巴丹公司无锡分公司已经取得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因此,无锡铭晟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诗巴丹公司无锡分公司作为潜水项目的经营者,应对进入潜水区域的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潜水运动本就属于一种高风险运动,诗巴丹公司无锡分公司作为专业潜水机构,在潜水项目场地内存在沙虎鲨、石斑鱼等海洋生物且这些海洋生物存在极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对潜水人员构成攻击风险的情况下,更应对潜水人员尽到合理的照顾及安全保障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避免损害的发生。
但李女士在潜水时并没有工作人员陪同进行潜水运动,也没有工作人员对李女士运动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看护和管理。因此,诗巴丹公司无锡分公司未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保障李女士的人身安全,未在合理范围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自行承担30%的责任,诗巴丹公司承担70%的责任,诗巴丹公司应赔偿李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37241.74元。
李女士表示,由于案件特殊,可供参考的案例和判决很少,她并不认可这一判决结果。“如果是我逗了鲨鱼,那我可以接受由我来承担30%的责任,但我认为这次意外完全是可以被避免的,我只是希望对方能够承担我所有的医疗费用。”李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她已经向法院提起了上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鲁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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