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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捐款别找政府办事”

广西合浦县石康镇24家企业被迫认捐“修衙”

时间: 2014年08月29日09:21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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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最新发生在广西合浦县石康镇的咄咄怪事——原本财政拨款80万元的“政府大院”改造建设项目,“摇身”变为800多万元。卖地筹款填不了缺,最后百余万元靠企业“捐资”:深圳老板20万元,矿业公司10万元,爆竹厂6万元……这份24家企业的捐资清单,背后是“不捐款别找政府帮忙办事”的“协商”,凸显的却是公权力的滥用。

    800多万修镇政府大院,企业捐资捐物填百余万“窟窿”

    翻修后的石康镇政府办公楼,红灰色外墙,每层8间办公室,大院内有池塘,还有宽敞的活动中心。楼外的草地上,铺着某企业“捐赠”的草皮。“镇政府旧办公楼修建于上世纪80年代,设施陈旧,并存在安全隐患。”石康镇镇长陈海祥说。2012年至2013年6月,石康镇人民政府对政府大院进行了维修。
    一位不愿具名的捐款人向记者透露,修缮工程期间由于资金不足,当地镇政府多次要求当地企业捐款,共募集到捐款120多万元。
    记者调查了解到,2011年6月,石康镇就维修工程项目向合浦县发改局申请立项,当年6月15日得到批复,之后即开工建设。财政拨款共计80多万元。
    陈海祥说,相对于800多万元的修缮资金总需求来说缺口很大。“没有资金,政府只能自筹,靠卖土地筹得的资金超过500万元,还有100多万元的缺口当时就是靠企业捐款了。”
    上述捐款人提供的资料显示,上述工程总花费812万元,此外还包括绿化、围墙、篮球场等零星工程50多万元。捐款名单排序是按照捐款数目由多到少排列,“认捐”企业共24家,最高捐资20多万元,总计125.1万元。还有3家企业捐了草皮等实物。捐款企业大部分是家乡传统民营企业,涉及爆竹、陶瓷、农产品加工等多个类型。

    政府人员再三“登门协商”:不捐款别找政府帮忙办事

    “政府‘强行’募捐,企业及个人能拒绝吗?”石康镇部分捐款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可能确有部分企业是主动捐款,但大部分企业是在政府工作人员再三“登门协商”后才无奈捐款。
    石康镇一家企业负责人称,由于多数企业当时自身运营困难,并不愿意捐款,后来镇政府几名工作人员3次上门就捐款事宜进行协商。去年4月,工作人员甚至拿着已经写好的收条,再次要求捐款5万元,在这位捐款人的坚持下,最终“捐款”3万元。“去年4月,镇政府就捐款事宜召集企业开了至少两次座谈会,政府工作人员在会上明确表示不捐款的企业,今后就不要找政府帮忙办事。”一位捐款人说。
    另有捐款人透露:“媒体曝光后,政府工作人员挨家挨户走访捐款企业,要求企业在接受媒体采访和纪委调查时承认主动认捐,否则今后办事会有麻烦。”
    陈海祥则表示,大院改造过程中,捐款事宜确实存在,但“是捐给合浦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政府没有对企业强行摊派,所捐资金均用于政府大院修缮。这些企业负责人多是本地人,捐款是为了“支持家乡建设”。
    企业拿到的“捐款收条”上,收据落款和公章为“合浦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且没有标明具体日期。石康镇提供的一份回应材料称:工程具体由合浦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承接。
    而合浦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有关工作人员透露,公司从政府拿到了部分工程款,捐款部分则是由政府干部带领公司人员前往企业收取的。他们只管工程建设和收款,并不了解捐款详情。

    “逼捐”之外,政府大院改造还有哪些“猫腻”?

    拨款80多万元的改造工程膨胀到800多万元,其中有无违规超标?一个镇政府有多少在编人员?除资金来源外,石康镇政府大院改造留给人们不少疑问。
    陈海祥表示,政府大院修缮工程是严格按照根据在编人数、县发改局批复的建筑面积和投资额进行建设的。但他拒不透露上述具体数字。
    近年来,行政逼捐事件时有发生。中央三令五申要求防止公共资金用于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有的基层政府就暗中琢磨进行变相改造。捐款本身折射出政府凭借行政权力、变相强制逼捐的行为,这种做法欠妥。这也让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变得模糊不清,“权力滥用”让“权钱交易”更具隐蔽性。
    记者调查获知,2007年中央就有规定,县级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及乡镇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改造项目须由地市一级政府审批。而石康镇政府大院改造建设,则是由县发改委审批立项,属于越权审批。目前,合浦县纪委已就此事介入调查。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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