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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医疗纠纷调解“把脉”

时间: 2014年08月28日05:22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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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湘潭一产妇手术台身亡事件,将脆弱的医患关系又推上了风口浪尖。如何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国内外专家近日莅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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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至9日,由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承办的太原国际医疗纠纷调处研讨会在并举行。期间,来自日本、英国、美国等国家以及国内10余个省份的医疗纠纷调解专家会聚一堂,共同研讨新形势下的医疗纠纷调解途径。

1医患关系紧张缘于沟通不畅

    医患关系日益成为一种比较复杂的社会关系。狭义的讲,医患关系是指医护人员与病人的相互关系;广义来说,医患关系是指所有的医务人员、医疗组织与病人之间的关系。“医患关系紧张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医患双方沟通不畅。”美国法学博士、宾夕法尼亚大学临床伦理调解课程创立者和主要调解者爱德华·伯格曼,在《关于生物伦理学中沟通的显著特征》报告中分析指出,当今研究医患关系的专家们普遍认为,沟通最能反映医生和患者之间真正发生的状况,也能使双方都满意,并且使患者坚持治疗方案。
    爱德华·伯格曼认为,正如医学博士罗杰姆·古柏曼在《医生如何思考》一书中提到,临床诊断的最优方法,包括聆听患者自己讲述的故事、建立亲和力、及时回应、使用开放式问题、积极倾听等。“倘若你能站在患者的角度思考问题,那你将成为一名优秀的医生。”爱德华·伯格曼说,通过沟通来解决医患关系的方法是将关注点从“医生即专家”的模型转变到 “患者即合作者”的模型,或“共同做决定”的模型。
    “很多医疗诉讼并不是由医疗事故造成的,而是由于医生和患者交流不充分造成的。”来自日本国立山形大学医学部综合医学教育中心副教授中西淑美,表达了同样的观点,有效的医患沟通被认为是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医学的第一要素。

2聚焦医患纠纷“南平解法”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晏英介绍,医患关系恶化和破裂的后果,会直接导致医患纠纷的出现。在医疗纠纷频发的现实状况下,原有以卫生部门主导的行政调解和医学会主导的医疗事故与纠纷处理机制与模式,因为其不具有中立性和独立性,受到了社会和患者广泛的质疑,原有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与模式失灵。医疗纠纷经卫生部门行政调解、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和法院诉讼解决的比例很低。
    2010年,司法部、卫生部、中国保监会三部门正式联手推动建立新型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截至2014年5月,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已经发展到3396个,人民调解员2.5万多人。2013年共调解医疗纠纷6.3万件,调解成功率达88%,有力维护了医患双方合法权利。
    福建省南平市曾经因为“医闹”而闻名,今日却成为解决医患纠纷的先进。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协会会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龚选民介绍,近几年,在全国医患纠纷发生数量上升的情况下,南平市却逐年下降,医患纠纷处置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被媒体冠以医患纠纷“南平解法”。
    这一切源于2009年8月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的成立,这是福建省首家医疗纠纷专业性调解机构。近5年来,仅经过沟通交流、专家咨询、说服疏导,不需要受理立案就达到化解矛盾效果的有3340件,全市共受理立案的有854件,已调结835件,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均为100%。

3“第三方调解”重建医患互信

    探究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双方信任缺乏成为主因。为此,第三方调解成为重建信任的重要平台。晏英以案例为证,南昌市一名患者因为鼻窦炎手术失败而向医院索赔20万元。但是,医院认为没有过错,仅补偿给患者600元药费。于是,患者又寻求医疗调解中心调解,最终得到了医患双方均认可的调解结果,即患者获赔5000元。
    “原先,多由医院自行进行的内部调解,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双方的平等沟通。”晏英分析,从纠纷调解功能评价标准来看,有不可避免的缺陷:从患方来看,患者的满意度较低,不满情绪没有消失;从社会效果看,医患之间的对立情绪并没有真正消失,医患矛盾将继续在社会情绪中蔓延,因而,多由医院自主进行的内部调解机制不能彻底解决医患纠纷。
    针对这一弊端,南平市医调中心在机制体制创新的基础上,力求公平公正,阳光操作,走出了一条新路。“我们形成了县(市)、乡镇、村居三级参与,医调中心、综治、公安、卫生、司法、信访、法院、宣传、民政等部门互动联动的组织领导机制。同时出台《南平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做到有法可依。”龚选民说,南平医调中心医学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233位具有丰富医学、法学经验的军队和地方医学专家、公检法法医组成全市统一的医学专家库,医患双方可自主选择专家,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4“促进型调解”助力修复医患关系

    和田仁孝是日本早稻田大学研究生院法务研究科教授、日本医疗纠纷调解员协会常务理事,他介绍,由他本人和中西淑美创立的促进型医疗纠纷调解制度正在取得良好成效。即在医疗纠纷调解过程中,为医患双方提供沟通平台、提供自主对话的机会,医患双方能够藉此进行感情的宣泄,纠纷调解员帮助双方找出共同利益点,其目标是修复医患之间的良好关系。
    促进型调解相比我国大陆常见的评价型调解有很多优点,评价型调解只是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提供与争议有关的法律、事实和证据的意见,尝试藉此说服争议各方解决纠纷。晏英说,显而易见,促进型调解让当事人自主参与度提高,易修补彼此的关系;并以当事人双方最大利益为着眼点,易达到医患双赢的目的。
    晏英强调,医疗纠纷调解要坚守“三不”与“三要”原则:不表示个人的价值或是非观、不介入评断当事人的是非、不表露对案件的情绪;要引导双方了解各自的利益点、要引导双方一起来寻找共同的利益点、要用中立的态度控制场面。
    “与此同时,我国的医学院校要加强医学生人文学科,特别是文、史、哲方面的学习,努力提升医学人文教育的力度与水平。”晏英说。

本报记者周慧芳 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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