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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干股“撑腰”检测站放行六千“病车”牟利

时间: 2014年08月27日03:58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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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200元的汽车安全技术检测登记表,以3倍多的高价被随意出售;近6000辆“病车”轻易通过年审摇身变合格……小小的车辆检测站背后,竟是公安局原副局长持干股、享分红。
    日前,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涉嫌受贿案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审理。庭审进行5个半小时,法庭未当庭宣判。由于该案涉车辆年检腐败,职位高且收受贿赂巨大,王宏强被称为“佛山车辆年检黑幕”背后的“大佬”。

    高价出售汽车检测登记表

    2013年,佛山市政协对部分汽车检测站进行实地调研,发现车辆年审存在“花高价请中介代办”现象。随着市纪委的立案查处和市检察院的侦查,该市机动车年检黑幕逐渐被拉开。
    高价出售检测登记表牟利。佛山市物价局定价为每张180元至230元的《佛山市禅城区汽车安全技术检测登记表》,在部分检测站以每张500元至800元不等的高价对外出售。
    出假证明违规放行不合格车辆。据行贿人在庭审中供述,通过检测站工作人员,对购买高价检测登记表年审的大量安全性能不合格、尾气排放不达标或擅自改装等问题的车辆,使用冒充顶替或修改数据等造假手段使检测的各项指标合格,后出具虚假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从而使不合格车辆违规通过检验。
    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间,佛山市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罗南分公司,索取或非法收受高额检测费用后,仅使用造假作弊软件系统通过年审的不合格车辆就有近6000辆。据代为管理该站的黄国年供述,两年时间,该检测站实际经营者李劲获利约2200万元。
    而为这些检测站“撑腰”的,就是王宏强。他因在检测站持干股、享分红,于2013年10月被纪委“双规”,11月19日被拘留,12月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多渠道受贿近500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13年间,王宏强在任职佛山市公安局车管所副所长、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至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港币、欧元、美金等,总计折合人民币476万余元。
    法庭上,公诉人指控王宏强通过三种模式累计受贿15起。
    ——以“投资分红”名义收受检测站贿赂。2004年,王宏强在担任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时,接受佛山市禅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者甄小勇以“投资分红”名义所送的人民币164万元、美金5000元、欧元5000元。2007年至2013年,王宏强接受佛山市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和罗南检测站实际经营者李劲以“投资分红”的名义所送170万元。此外,2009到2013年间,还先后6次收受甄小勇、李劲等5名检测站经营者30万元,为车辆年检业务提供方便。
    ——关照驾校、汽车销售公司等单位收好处费。为驾校增加考试学员名额、提高驾校收益,为汽车销售公司等在车辆上牌、审批速度、办理车展巡游、车辆违章处理提供方便,为“车主小秘书”经营者在佛山开展业务予以关照,共收受周燕卿、李秀朵、钟涛等15名经营者或公司所送共计人民币94.43万元、港币4万元。
    ——借提拔、调动接受下属行贿。2010年间,王宏强在担任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时,收受原佛山市公安局车管所检审中队指导员林玉宇所送2万元;2013年春节前,王宏强时任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收受下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考试中队原中队长潘锦雄所送5万元。

    车管所成为腐败高发地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车辆年检、发放驾照、机动车检测,在车辆管理部门一系列权力笼罩之下形成一个巨大的市场,车管所也因此成为腐败高发地。
    记者梳理发现,多数涉及车管所的案件中,均离不开“中介”的“牵线搭桥”。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逯峰说,所谓中介,其实就是车管所和公众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必然产物。如果信息公开透明了,老百姓自然就不会去找中介。
    广州车管所窝案发生后,广州市公安局大力推进“网上车管所”,着力消除车管所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逯峰说,比如在车辆检测方面,所有检测站全部公开,所有检测全部预约,再根据预约的“大数据”进行合理分配,提高各个检测站的综合利用率,减少人为干预。
    “车管所涉及的利益链很长,一旦有违法,涉及的利益也很大,后果很可怕,”逯峰说,“我们希望通过网上办理这种不见面的方式,着力于提高效率、杜绝腐败,将廉政风险点降到最低。”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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