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餐饮行业“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以及新《消法》将于3月15日实施两则消息,引起各方高度关注。多年的争议盖棺定论,会对餐饮业的经营发展带来何种影响?又将怎样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消费者到饭店吃饭总有些钱掏得不明不白——包间最低消费、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餐位费、餐具消毒费、纸巾费……在饭店众多收费名目面前,很多消费者茫然失措,实在弄不明白哪些钱该掏,哪些钱不该掏。
2月中旬,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明确了餐饮行业中 “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是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这个消息得到广大消费者高度肯定和一致好评。我省餐饮行业在此方面现状如何?霸王条款终结对行业发展影响几何?消费者对饭店收费还有何意见?近日,记者在太原市多家饭店、酒店进行了采访。
霸王条款 依然存在
餐饮行业包间设置最低消费以及禁止顾客自带酒水 (包括收取开瓶费)的行为已经存在很久,饱受消费者诟病。
2月下旬,记者走访省城多家高中低档餐饮企业发现,酒店、饭店收费名目因档次高低、生意好坏等而有所区别。部分高端餐饮企业包间仍设有最低消费额。
太原市高端酒店、饭店仍部分存在“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现象。平阳路某五星级酒店,包间最低消费额竟然高达3000元。而大多中低档餐饮企业则把最低消费规定悄悄转为收取包间费。如,以前有包间最低消费规定的鸿宾楼烤鸭店,现在包间早已经不设最低消费额了。服务人员说:“只收50元包间费,消费够800元的免收包间费。”原来坚决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的味知源饭店五部莱茵小镇服务人员表示,饭店早就开始允许顾客自带酒水了,且包间不加收任何费用。
据了解,太原市酒店、饭店的包间费有的按消费额8%至10%的比例收取,有的按包间大小不同,收取30元至50元不等。
很多中低档饭店负责人表示,饭菜可口、价格实惠是吸引顾客的唯一标准。设定最低消费、不允许客人自带酒水,反而让餐馆少了人气,“这种作法无异于推客人出门,实在不可取。”
家住太行小区的张丽女士表示,饭店包间设置最低消费额,加大了自己的消费压力,还会造成无谓的浪费。
包间收费 普遍盛行
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不少餐饮企业认为有一刀切之嫌。“包间占用的营业面积大,装修投入大,服务水平好,其综合经营成本远远高于大厅。设置最低消费是把优势资源的利润最大化了,在高投入下设定最低消费的做法也是无奈之举。”有些酒楼老板告诉记者,为了能吸引更多顾客光顾,虽然酒店的包间设置了最低消费,但并非是硬性规定,也不会强制执行。
采访中记者发现,省城的餐饮企业对包间费和最低消费规定二者一般只取其一,收包间费就不设置最低消费限制,有最低消费限制就不收包间费。
采访中,很多中高档餐饮企业经营者都表示,包间可以不设最低消费,也可以允许客人自带酒水,但包间费肯定会收,还可能加收。众多小饭店经营者则表示,自己小本经营压根与霸王条款无缘,对生意不会有影响。
饮食行业资深人士表示,今年3月15日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后,相信餐饮行业都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行业发展会受到一定影响,但影响不会太大。
绝大多数消费者认为,饭店在提供良好就餐环境和优质服务的情况下,收取包间费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山西鸿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润光表示,法律会平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只要在消费前饭店明示,并明码标价,包间收费才是合法的。总结为一句话:如饭店事先不明示,消费者可拒绝支付包间费。
行业发展应着眼长远
对餐饮行业 “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包间费”的合法性,争议存在已久。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定性后,餐饮行业开始积极应对。
“做企业肯定要追求利润,餐饮行业在取消包间最低消费后,依然可以通过提供差异化菜牌菜式,提高服务水平等方式提高包间消费,争取利润最大化。”太原一家中档饭店的李经理说。
业内人士认为,法律在维护餐饮市场消费环境的同时,也要考虑到企业的经营发展环境。目前,严峻的行业竞争形势下,在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对餐饮经营者收取包间使用费并无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饭店明确告知消费者,收取包间费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没有提及“包间费”的态度足以说明问题。
同时,餐饮行业也不能固步自封,只看到包间费的蝇头小利,而应该着眼于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节约型餐饮,调整经营方式,完善服务模式,促进大众餐饮消费市场的繁荣活跃,实现餐饮行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
在当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公款消费、餐饮经济增速下滑、大众消费需求旺盛的发展背景下,我省餐饮业行业组织更要发挥好引导作用,着力推进全行业诚实经营、依法经营,营造和谐的消费关系。
本报记者 谢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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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在餐饮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3月15日,去年10月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开始施行。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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