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光大证券原策略投资部负责人杨剑波起诉证监会一案已正式立案,杨剑波向媒体讲述了事件前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19日晚间分别就此作出回应。当事方各执一词。
监管者对对冲操作是否知情?
“在对冲过程中我们和监管部门做了密切沟通,他们已经知情,为什么最后成了内幕交易?公司公告因为送审上海证券交易所而有所耽搁,为什么最后成了我们有意先交易后公告?”将证监会告上法庭的“光大证券乌龙事件”主角杨剑波说。
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自营业务由于系统故障出现巨额错单,最终成交72亿元,导致上证指数一分钟内上涨超5%,随后在未公告的情况下进行了对冲操作。证监会最终认定,其午后对冲构成内幕交易,罚没光大证券总计5.23亿元,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终身证券期货市场禁入处罚。
据杨剑波介绍,8月16日下午作出对冲交易时,上交所和上海证监局的人员就在光大证券公司里,在交易时也多次和中金所进行电话沟通,多方均对光大证券要进行对冲交易知情,且未提出异议。“下午做对冲是和上海证监局汇报过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人员先到,问了我们为什么会出现异常交易,有什么应对措施。监管人员来到之后,也没有制止我们做所谓的内幕交易。”杨剑波说。
对于另外一个重要监管机构中金所,杨剑波表示他们也进行了五次电话沟通。
对此,上交所19日在回应中称,已注意到近日媒体对杨剑波有关“8·16”事件陈述的报道,杨剑波关于本所的说法有诸多不实之处。中金所表示,有关当事人关于中金所的说法存在曲解和不实。中金所作为市场的组织者和自律监管者,发现个别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出现较大变化,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催促提供交易策略说明,提醒遵守交易规则,属于正当履行监管职责。中金所当天也对其他交易量较大的会员和客户进行了监管提醒。
谁在撇清责任?
杨剑波说,在错单交易当天,上海证监局要求事先审核光大的公告内容,之后才能发布。这样的做法防止公告出现对监管层不利的内容,而这一重要细节并未在正式处罚意见中披露,杨剑波认为监管层确实有撇清责任的意味。
对此,上交所在回应中并未涉及。上交所表示,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将按有关要求,以适当方式向有关方面提交事实和证据材料。
应借此思考什么?
作为当事方之一,光大证券日前公告称,对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无异议。18日,杨剑波起诉证监会一案已经正式立案。这一切的是是非非将有待司法给出公正的判决。
不过,当前关心证券市场发展的各界人士,更关注这起乌龙事件所引发的警示。有观点认为,光大证券的事故是伴随着对新业务模式的探索而产生的,监管层不去完善相关机制环境,而只是禁止和处罚,这或将制约中国证券业发展。
新盈利模式对券商的组织架构、技术、交易速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业内人士认为,追求新盈利模式,是国际化的大趋势,风险将一直存在,各界应该借光大证券乌龙事件思考交易机构、监管机构、券商各自怎么样把工作做好。如果只是简单处罚,无助于中国证券事业发展,也不能真正防止“乌龙”再现。
新华社记者赵晓辉、张晓博、刘开雄
新闻背景
光大证券“8·16”乌龙事件始末
2013年8月16日上午11时05分08秒,沪指突然直线拉升100点,暴涨5%,2分钟内成交额约78亿元,造成了6年来最大的波动。
沪指的暴涨源于光大证券的误操作——光大证券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存在程序调用错误、额度控制失效等设计缺陷,并被连锁触发,导致生成巨量市价委托订单,直接发送至上交所,累计申报买入234亿元,实际成交72.7亿元。
根据事后监管层的调查和处罚认定,当光大证券发现误操作后,相关人员不是第一时间披露信息,而是利用内幕信息反向操作,规避损失,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
光大证券在期现货市场上的套利行为让众多跟风买入的无辜投资者受损。当天沪指瞬间暴涨逾5%后,45.7万户个人投资者跟风买入,买入金额330多亿元;1613户机构投资者跟风买入,买入金额65亿元,推动早盘沪指3%以上的涨幅。但午后,沪指持续回落,并以0.64%的跌幅收盘,T+1的交易制度使这部分跟风入市的投资者损失惨重。
2013年8月30日,证监会公布了对光大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此事件被定性为内幕交易与信息误导、内控缺失。11月15日,证监会正式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307万余元、股指期货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414万余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上述两项罚没款共计5.23亿元。光大证券时任公司总裁徐浩明、助理总裁杨赤忠、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沈诗光、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终身禁入证券期货市场的处罚。
当事人之一的杨剑波在今年2月起诉中国证监会,请求法院撤销其2013年11月1日做出的(2013)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同日做出的(2013)20号《市场禁入决定书》。上交所、中金所分别对此事做出回应。上交所称,杨剑波关于上交所的说法有诸多不实之处。中金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注意到有关当事人关于中金所的说法存在曲解和不实。
目前,杨剑波诉中国证监会一案已获北京市一中院受理。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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