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医生坐稳座椅而不是感到危险,让患者安心就诊而不用担心,仅靠医患双方的努力能建立起和谐的医患关系吗?
本报记者范林鹏摄
针对医院以及医务人员的暴力攻击愈演愈烈,医患关系已不单是个医学问题,而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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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医院协会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全国每所医院平均每年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高达27次。日前,针对今年以来发生多起侵害医务人员案件的情况,公安部提出“零容忍”,要求坚决遏制侵害医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医生和患者共同的“对立面”原本是疾病,为何现如今二者却“对立”起来,关系变得如此紧张?可以说,时下的医患关系已不单是个医学问题,而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医患关系咋就越发紧张
医护人员态度不好、医术不高、缺乏职业道德……一说起医患关系,人们时常能听到这样的怨言。“有一次去看病,医生爱答不理的,不说他的水平高低,那态度就让我很生气。”在太原工作的运城人张文快人快语。现在,医德往往成为医患关系崩塌的“替罪羊”。
“过度医疗”也是导致医患纠纷的重要诱因。不管大病小病,就是输液也都要去医院,而且有些疾病的化验项目特别多,若要做手术还得“打点”医生,这让大多数人对医院、医护人员不满。
特需医疗挤占公共医疗资源,致使一号难求、一床难求,一些患者就医的无奈无形中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在我省的一些三甲医院,经常会有通宵排队、在病房中加床、在住院部过道 “住院”。然而,与找关系、求医托形成对比的却是豪华病房、星级病房越来越多。在优质医疗资源非常稀缺的今天,特需医疗挤占了公共医疗资源,也成为点燃医患关系紧张的导火索。
患者有怨言,医生很无辜。“按照目前的门诊量,每个医生每天的接诊人数大概在30-40人,工作压力相当大。”山医大二院宣传部部长任晓辉分析,医护人员普遍认为合法收入较低,有的甚至心理失衡,对患者缺乏耐心,只是机械性地工作,这种情况下,出现医患矛盾在所难免。
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书记赵明铭坦陈,目前个别医院确实存在少数医护人员医德缺失的问题,在服务不到位的同时还收取患者“红包”,索要药品“回扣”,有损“白衣天使”形象,导致患者对其不信任,容易使医患双方对立,一旦出现问题,很容易造成冲突或纠纷。
“小病大治,大病久治”,这是社会对医院诟病最多,更是容易引发医患矛盾的地方。“这主要还是医院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偏差,医院要创收,医护要生存,还不得在患者身上做文章,大处方、过度检查、滥用抗生素的问题就都出来了。”省城某三甲医院一位不愿具名的医生如是说,“最要命的是一些医院还存在科室外包、挂靠,有‘院中院’的问题。”
医患纠纷咋就这样闹心
“一些患者和家属,有时就是无理取闹,在医生要执行某些必要措施时提出质疑,阻挡救助和诊断。”运城中医院急诊科医生吴艳很是不解,贻误时机导致患者出现生命危险,出现医疗纠纷,这个责任算谁的?
有时一些医患矛盾的产生,就在于患者家属的过分要求和医疗参与。省儿童医院医务科科长于雁玲表示,现在人们了解疾病的方式多、途径广,一些患者就医前已“心中有数”,就医中要求知悉治疗方案、用药及愈后情况。一旦得不到满足,或者医生持有不同态度,患者就很容易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
“医疗本身是有风险的,按照目前的医疗水平,治愈率达不到百分之百。”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孟医生讲,一些患者及家属认为,只要进了医院花了钱,病就得治愈。一旦出现治疗效果不理想或医疗意外,就归罪于医院和医生。
“要想富,做手术,做完手术告大夫。”这是记者在山医大一院住院部采访时,有位患者家属编的顺口溜。据调查,目前确实存在着一些动机不良的人,医院一旦出现小的失误,就有意制造或者挑起纠纷,唯恐天下不乱。甚至于有的 “医闹”“纠托”就像是患者的“雇佣兵”,很多时候本来事情并不大,他们一参与就很难收场。
不可小视的是,部分医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饱受诟病,也为引起患者的不满埋下隐患。社会救助体系不健全、救助费用杯水车薪,也容易造成部分患者对社会不满,发泄憎恨情绪,间接或直接对医患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医患矛盾咋就才能化解
“同样是医疗事故,同样是医院负主要责任,同样是患者死亡,为啥在赔偿金额上相差这么多?”临汾市民张建刚关注过几篇新闻报道,同一类医疗纠纷在司法判决上有不小的差距,这让他很不理解。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建设明显加快,但由于医疗行业的科学性、特殊性、不可预见性,导致相关法律不能对医疗诊断过程中各个细节或者医疗技术的操作、标准等作出严格的界定。出现一些情况,医生和患者会站在各自的角度去理解、去要求对方。
“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由于法律滞后,导致司法机关无法适用法律,这就可能出现同类医疗纠纷因为适用法律条款不同,最终判决结果也不同,赔偿金额上会出现很大差距。”法律专家梁律所表示。由此,很多患者出现医疗纠纷,想获得更多民事赔偿款时,不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而是以闹事、私了等方式解决,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医患矛盾。
有些患者或患者家属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出于对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以及司法机关公正性的怀疑,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采取过激的方式自行处理,做出对医护人员实施侮辱及人身伤害、破坏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更不利于缓解医患矛盾。有些医院迫于种种压力,选择用经济手段去平息事件,这也助长了患者或患者家属不以法律解决纠纷的倾向,在自行解决过程中矛盾很容易被激化。
不可忽视的是,近年来,网络成为化解医患矛盾的一把“双刃剑”。网络舆论对医患关系的影响主要在于,发表负面言论总体要多于正面言论。如发帖网友带有主观性,以偏概全,丑化了医疗结构、医护人员的形象,对某件极端事件先入为主,消弱了患者对医护人员的信任。还有些网友在“炫耀”出现医患纠纷后自己的处理方式,很容易引起其他网友的效仿,从而加剧了医患之间的冲突。
显然,仅仅依赖医德的坚守和法律事后的严惩,并不能解决医患关系崩塌的问题。时下,医患关系已不单是个医学问题,而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既然是社会问题,单靠医院、医生、患者三方是解不开这个“死扣”的,还需要政府的投入、舆论的氛围、法律的支持等,以形成社会合力,共同化解这一社会疑难杂症。
本报记者 范林鹏 本报通讯员 郭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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