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守好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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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罚执行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活动。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刑事司法程序的最后一道监督环节,对于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近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筑牢安全底线,持续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全方位提升法律监督刚性,聚焦刑罚执行监督主责主业,聚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守好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

强化监管场所安全和财产刑执行监督,助力平安山西建设

  社区矫正法实施5周年之际,运城市检察院、阳泉市检察院分别开展了提升教育帮扶质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专项行动,为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回归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助力平安山西建设方面,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投身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等监督工作,在监督防范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和违法犯罪的同时,秉持平等保护原则,全力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宁建新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还积极推动社区矫正机构依法简化请假审批流程,做到让社区矫正对象既“放得出”又“管得住”。
  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办理的周某社区矫正监督案入选最高检社区矫正检察督促履职类典型案例,办理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生产经营申请外出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
  为确保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能够顺利接受社区矫正,省检察院联合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工作的意见》,确定141家公立综合医院为病情复查医院,并严格落实3个月病情复查规定。
  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是检察履职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常态化监督排查日常监管隐患,在重要节日和关键时间节点,精心部署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宁建新表示:“各级院检察长经常亲临监管一线,深入辖区内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安全防范检察履职,紧盯监管场所和重点风险领域,积极预防监管事故和突发事件。三年来,全省监管场所秩序总体安全稳定。”
  聚焦做实财产刑执行监督,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职务犯罪案件、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累计核查相关案件7000余件。检察监督推动执行金额1200余万元。省检察院通过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案件办案规则和监督方式,监督程序更加科学规范。运城市盐湖区检察院在办理罪犯戴某某等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案中,协同法院将20.9万元执行款发放给31名被害人,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完善“派驻+巡回+科技”机制,全方位提升法律监督刚性

  聚焦全方位提升法律监督刚性,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
  近年来,省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系列文件,聚焦夯实派驻检察“前沿阵地”,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提升信息化水平、规范日常监督等多个维度综合发力,持续推动派驻检察室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确保了监督履职精准到位。
  “巡回检察作为最高检党组部署实施的重大制度创新,在维护司法公平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宁建新说,三年来,全省巡回检察呈现出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三大巡回一体部署、同步推进的良好格局。同时,按照《山西省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三年规划(2023—2025年)》的部署,已完成对相关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的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全省检察机关以“地市大交叉+县区小交叉”的创新方式完成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的做法,得到了最高检的高度认可并转发推广。
  此外,在数字时代的浪潮下,山西省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数字检察与刑事执行检察的融合发展。2022年,省检察院构建老病残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数字监督模型。该模型通过线上比对、线下逐案审查的方式,共提出监督意见552件,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竞赛三等奖,利用该模型办理的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数字赋能刑事执行检察典型案例。今年6月,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组织7个省份来山西省开展调研座谈活动,实地参观了西峪地区检察院派驻监狱信息化建设情况,并观看了该院智慧检务建设平台成果展示,相关经验得到了兄弟省份的认可。

聚焦刑罚执行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全面强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化审查,是确保刑罚执行公正的关键环节。
  宁建新表示,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万余件,书面提出监督意见3000余件。通过推动制度机制建设、注重案件实地调查、重点案件开庭审理、加大听证力度、重视技术性证据审查、强化案例指导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全流程监督质效。
  2022年11月,省检察院报请省委政法委牵头部署,省法检司监联合开展老病残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以“小切口”成功推动全省假释率和暂予监外执行率的提升。在专项活动中,省法检司监联合出台了《山西省依法办理假释案件的实施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为常态化开展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山西相关经验得到了最高检的3次转发,吸引了湖南、辽宁、内蒙古等20多个省区的政法机关前来调研学习。
  近年来,省检察院先后出台系列文件,进一步强化案件实质化审查和规范化听证。省法检司监凝聚共识、统一执法司法尺度,连续五年组织同堂培训,召开省级层面联席会议23次,联合召开全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推进会。
  集中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专项监督同样是检察机关工作的重点。2022年,省检察院充分发挥牵头清理职责,通过建立统一台账、每周互通信息、清单化逐案推进等方式,逐人摸排、逐案清理。2023年至今,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将清理纠正看守所和监狱“应收未收”工作作为重点,坚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确保刑事裁判得到准确全面执行。
  “全省检察机关将不断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的沟通协作,既监督纠正‘该减不减、该放不放’的不作为,又监督纠正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既确保刑事裁判的准确全面实施,又监督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司法权威公正。”宁建新说。

刘云峰

(责编:马云梅、刘_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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