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探索“宣教+服务+监管”模式
“三位一体”护航春耕保农资
吕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探索“宣教+服务+监管”模式
“三位一体”护航春耕保农资
“清明前后,种瓜点豆。”清明一过,大地回春,种子和化肥等农资的销售也开始进入旺季。连日来,吕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入田间地头和农资供应商店,向农民普及农资打假和防骗常识,并开展针对性执法活动,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
“购买农资时要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看证照,不要购买无证经营和流动商贩的产品;二要看标签,不要购买网络宣传和口头推荐的产品;三要索票据,不要购买未标明品种、性状和价格的产品。”在离石区信义镇的一处农业执法宣传点前,队员们一边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农资防假防骗传单,一边耐心地解答着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
“每年春耕期间,都是开展农资打假和宣传农业法规政策的关键时期,开展好护农执法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粮食安全。”吕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张泽颖介绍,为了从源头上遏制假农资给农民造成的损失,今年采用了“宣教+服务+监管”三位一体模式,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始,就组织市县两级媒体广泛宣传农资打假和开展农业普法工作,并通过农村的大喇叭向农民普及农资防骗知识。近期又联合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部分农资经销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各类在售的农资产品质量安全。
在离石区一家农资经销店,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了部分商品进行检查。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种子的包装标识,核对品种、产地、生产日期等关键信息,检查是否存在套牌侵权、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对农药和化肥则重点检查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登记证号,防止假劣农药、化肥流入市场。对地膜和农机,执法人员认真查验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生产资质。同时,还在醒目位置张贴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种子生产经营者应知应会、农民购种注意事项、台账本等资料,提醒经营者和前来选购的农民懂法、守法,确保农资产品符合农业生产要求。
“这款种子适合在南方温度较高的地方种植,我们这里从来没有试种过,你卖这款种子就是拿老百姓做实验。”在离石区的一家农资店里,执法人员发现一款新品糯玉米种子摆放在货架上,许多农民还不断向经销商咨询该款种子的相关情况。于是,工作人员现场对经销商和选购种子的群众进行了提醒。
“我们农民种地,全凭经验,购买种子化肥往往也是靠熟人推荐和经销商宣传,有时候选错了种子,一年的收成都受影响。因此,春耕的时候开展执法和宣传活动对我们种地有很大帮助。”枣林乡农户刘永利仔细地听工作人员讲解着农资防伪和识假知识,并将一些重点内容进行了标记,他说将普法课堂开到田间地头,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法治意识,更好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我们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让经营者守法、让农民知法、懂法,更好地推动科学种田。”吕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分队队长渠增平介绍,在执法过程中,不仅严肃查处了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不法商贩,向农民普及了防假知识,同时还结合现代农业的特点,向农民宣传相关法律。特别是针对地膜化肥等农资残留物的回收,许多农民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和知识,往往在收完庄稼之后将这些残留物随意丢弃,甚至用旋耕机直接粉碎在地里,造成了土壤污染和农作物减产。本次执法过程中,队员们专门制作了海报、视频等宣传资料,并附上了相关法律知识和案例,帮助农民提高了环保意识。
一年之计在于春。农业生产不仅要抓住时节,更要选好和选对农资。渠增平介绍,截至3月底,吕梁市已累计出动执法车辆40台次、执法人员180人次,深入农户及各类农资企业、门店,开展执法和宣传活动。“我们要抓住春耕的关键时间节点,重点整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严查严打‘农资忽悠商’,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渠增平说。
本报记者黄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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