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反腐转向治本的呼声渐高。我们更应痛定思痛,切切实实做到“既为官,当为民;既为官,当廉政”,通过制度的完善健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现实中,一些权力运行之所以不透明、不愿意透明,根源在于错误权力观的诱导。有的官本位思想严重,把权力看做自己奋斗的结果,忘记了权力的真正来源;有的在金钱美色的诱惑下,把权力看做牟取私利的工具,拒绝阳光,大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对待群众冷、硬、横,对待工作拖、拉、推;昏庸懒惰乱作为,拍脑袋创意、拍胸脯决定。
“因此,要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对党员干部大力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看得见的方式运行权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人民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的最直接方式,也是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的重要途径。”张湘君建议。
公开权力清单接受群众监督
政府应“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部门应大力清理行政职权、依法确认行政职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公开权力清单,加强权力的监督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当务之急。
张湘君建议,首先要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权责边界,通过清权、简政、晒权等一系列步骤,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对目前实施的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分门别类进行梳理、逐条逐项列出清单,确保现有行政职权不遗不漏。其次,在前者的基础上,通过取消、下放、转移、合并等方式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公开权力清单,要求各级政府将各部门各单位保留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以清单方式向全社会公布,清单需要详细列举每项职权的名称、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收费依据和标准、办事流程、办理期限、办理进程、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设定或扩大行政职权。
防腐败比反腐败重要
腐败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无疑是反腐倡廉的一剂良方。防腐败比反腐败重要,制度建设比事后追惩重要。反腐败的关键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让品行不端者无法拥有绝对权力,让有权者不能腐败,让想腐败者不敢腐败,这是反腐败的最高境界,也是对付腐败的治本之法。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可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政府管理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化解各种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检察等职能机关的监督作用,同时进一步发挥好媒体的作用,对权力的运行状况形成全方位的监督和制约,从而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和实效性。各部门也要自觉规范权力的运行,抓实抓好事前教育、事中监管、事后总结,共同构建监督管理机制,防止监督滞后疲软。同时,也要逐渐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责任追究机制,真正实现权责统一、相互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而逐渐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更为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本报记者权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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