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文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中共山西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省委提出的“六权治本”“六大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审议议题106项,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6件、初审2件、复审1件,通过集中清理,修改地方性法规11件、废止8件,审查批准太原、大同两市地方性法规和决定10件,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23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4项,开展执法检查4项、执法调研7项、专题调研16项,就重大事项作出决定1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6人次,圆满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省新局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要指示要求和省委决策,紧紧围绕推进法治山西建设、实现弊革风清履行职责
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提出的 “六个始终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特别是面对我省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的严峻形势,常委会始终保持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定的政治定力、正确的政治立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定,确保重要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十六次、十七次会议,圆满完成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和1名全国人大代表补选工作,通过2名副省长决定任命,彰显了重要历史关头的责任担当。
二是及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使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成为全省人民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直面我省政治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审议通过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决定,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强化源头监督、全程监督、重点监督、跟踪监督,支持和监督 “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法制化水平,确保国家机关权力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范围内运行。常委会牢牢抓住 “依法确权”这一 “六权治本”的首要环节,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行立法,着力从制度上解决报备不及时、审查质量不高、审查发现问题纠正难等影响备案审查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从制度上保证每一项权力运行都于法有据。
四是坚持源头预防和任后监督并重,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执法调研,督促完善预防体系。健全对选举任命的 “一府两院”国家工作人员任后监督的制度规范,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五是加强对代表执行职务的监督管理,保持代表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严重违纪违法的代表和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罢免4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法确认罢免15名省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撤销1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免去2名副省长职务,有力支持和配合了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六是增强地方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法治山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治本作用。积极创新立法体制机制,加强对法规内容的廉政评估和审查,制定、修订的法规草案全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1件法规进行了表决前评估,委托第三方对2件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建立立法咨询基地和由省内外法律专家学者组成立法咨询专家库,并委托起草1件法规草案,切实防止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
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推动改革发展、促进富民强省履行职责
(一)注重增强宏观调控实效,促进全省经济稳中求进。听取审议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围绕煤炭、铁路、电力、金融、物流、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开展调研,深入分析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的现状、问题,就坚持综改攻坚和科技创新两轮驱动,特别是优化投资结构、简化审批程序、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积极化解融资难等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注重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和决算报告,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对13个政府部门开展预算或决算审查,强调在财政收入下滑形势下,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把财政资金更好地用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上。听取审议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首次要求将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明细列表,对未达整改要求的,督促政府抓紧整改并再次报告常委会。
(三)注重推进转型综改区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听取审议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强调把改革着力点聚焦到破解制约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体制机制上,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听取审议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旅游产业发展情况报告,要求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服务业、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成为全省经济转型的新引擎和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加强针对性立法,审议通过土地整治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修订专利实施和保护条例,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深入开展推进煤炭产业 “六型”转变专题调研,形成煤炭领域改革与立法专题调研报告,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
(四)注重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扶贫攻坚战略实施。常委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流转开展调研,要求政府按期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林木种子条例执法调研,对“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和易地扶贫搬迁两大扶贫工程进行调研,促进加快改变贫困地区面貌。
三、着眼统筹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紧紧围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公平正义履行职责
(一)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议通过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规范建设工程设防行为。听取审议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新农合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城乡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政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解决新农合基本药物品种不全、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等突出问题。修订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听取审议体育工作情况报告,为我省实行单独二孩政策和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增强人民体质发挥作用。
(二)着力促进就业和劳动权益保护。审议通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听取审议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重视和加强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修改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进一步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着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听取审议植树造林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政府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市场化建设相结合,加快林业发展。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连续21年开展 “三晋环保行”,持之以恒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四)着力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情况报告、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按照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省高院出台接受内外监督、加强上下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规范,省检察院针对性制定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反腐举报查处机制、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建设等21条整改措施。
(五)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首次开展信访条例执法检查,进一步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8923件次,除正常转办外,对重要信访事项立案发函97件。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就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实施。
四、充分发挥代表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作用,紧紧围绕强化服务效能、提升保障水平履行职责
一是做好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
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17件议案全部办结。提出的972件建议交由80个承办单位研究办理,选择18件由省政府班子成员领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办,促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是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常委会组织或委托各选举单位组织省人大代表277人次进行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组织省直5个代表小组和驻晋部队代表小组围绕我省新能源发展、转型综改区建设等开展视察。组织65名省人大代表进行履职培训。对46名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通报。针对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履职补贴发放不规范、不统一、不到位的问题,主任会议提出为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发放履职补贴的意见,进一步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保障。
三是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召开座谈会、共同调研等方式联系基层代表527人次,主任会议成员带头联系代表81人次。联络机构坚持每月走访3至5名基层代表。邀请108名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五、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紧紧围绕持续改进作风、夯实基层基础履行职责
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注重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能力素质等方面打牢基础、强化保证。
认真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讲座等集体学习制度,组织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议事程序。
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机关建设,充分发挥集体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制定修订制度69项,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按照 “三严三实”要求对干部队伍从严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基层人大建设,切实加强对市县人大的联系和指导。赴11市67县就加强基层人大建设集中开展三次专题调研。支持帮助73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完成电子表决系统建设,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告别传统的 “举手表决”方式。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指针,按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统筹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狠抓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促进法治山西建设、实施 “六权治本”、推动 “六大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法治保障。
今年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强化组织实施,完成年度地方立法任务。安排立法项目19件,其中正式项目10件、预备项目9件。10件正式项目是,制定和修订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备案审查条例、环境保护条例、监督司法工作办法。
二、突出重点任务,切实做好监督工作。安排听取和审议省 “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项。其中,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执行、审计情况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4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围绕促进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金融振兴三大方面实现新突破,听取审议民营企业发展、金融创新发展、就业促进、 “三农”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等报告。围绕促进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生态建设,听取审议山西省妇女发展 “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等报告,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执法检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三晋环保行”活动。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和推进反腐败斗争,听取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继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进一步实施。
三、全面履行法定职能,认真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围绕推动 “六大发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意,适时就人民群众特别关注、改革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强化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
四、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拓展代表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健全代表发挥作用的平台和载体,完善密切联系代表的机制和制度,强化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加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总结代表异地视察调研、向选举单位述职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电子信息系统,健全建议交办机制,推动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加强代表履职培训,重点就人大制度理论和立法、预算审查、执法检查等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五、坚持与时俱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从严落实依规管党治党的“两个责任”,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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