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版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再扩容
严格“报行合一”万能险“加保”被盯上
2025版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再扩容
严格“报行合一”万能险“加保”被盯上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向人身险公司下发《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5版)》,这已经是监管机构连续第五年印发年度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从2025年的版本来看,人身险“负面清单”大幅扩容,最新已经达到103条,与2024版的“负面清单”相比,2025版没有删除整条清单的内容,相比前一年新增9条,重点体现在产品费率、精算假设方面,并再次强化“报行合一”、规范产品设计等监管要求。
“报行合一”仍是焦点
在新版“负面清单”新增的9条内容中,“报行合一”成为核心要点,与之相关的新增表述多达5项。所谓“报行合一”,即保险公司在向监管部门报送产品审批或备案材料中所使用的产品定价假设,必须与实际经营过程中的行为保持一致,也就是报备附加费用率要与实际的费用率一致,而费用率最主要的部分是支付给销售渠道的手续费,或者销售人员的佣金。
而2025版“负面清单”对于一些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如“交费期间10年及10年以上的长期险,预定附加费用率集中在首年或前两年,与实际情况相悖”“备案材料中未列示总预定附加费用和总可用费用水平”。
据山西晚报记者了解,此前,人身保险业竞争很激烈,一些保险公司费用管理比较粗放,出现了实际费用比报备时高的“报行不一”情况,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引发了很多问题,比如虚假费用、虚假投保等等。因此,从2023年8月起,金融监管总局力推“报行合一”落地,其后,监管部门反复强调“报行合一”。
在“报行合一”实施背景下,部分保险公司为了抢夺渠道业务,调高了备案产品的手续费,这也在2025版“负面清单”中有所体现。例如,“银保渠道部分保险期间和缴别下,佣金手续费比例较高,产品设计审慎性不足”。
与此同时,2025版“负面清单”对2024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其中,2024版将“保险产品备案费用假设与实际费用不一致,费用描述不清晰、费用水平设定不合理。”列入负面清单,2025版在此基础上又新增了“利润测试费用、销售费用、总可用费用高于定价费用,各种费用缺乏内在逻辑一致性。”
这也就意味着,保险公司不仅要做到“报行合一”,且监管对险企备案产品提出了更高要求,产品设计必须科学审慎。
此外,对保险销售渠道同时报送“个人代理、互联网代理、银邮代理、经纪代理”中的多个,也被认定为不符合“报行合一”相关要求,被列入了2025版“负面清单”。
万能险“加保”被强化
2024年以来,关于万能险限制追加保费的问题,不断引发保险业舆论风暴。所谓“追加保费”,是指在原有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增加保险金额、保险期限或投保项目等方式,对原有保险合同进行补充或升级。通常来讲,这种“加保”操作可以使保险合同更好地满足投保人的需求,提高保险保障的水平。
此前,万能险曾因“加保写进合同”一度收获了很多消费者的青睐。不过,自2024年以来,随着市场利率的下调,包括长城人寿、和谐健康等在内的多家保险公司宣布公司部分万能险账户暂停追加保费,消费者在选择行权时,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行权,这也使得保险公司和消费者之间产生了一定的“不愉快”,从而引来消费者在社交网站上的大量吐槽,当初的“卖点”最终成为“槽点”。
据山西晚报记者了解,此前,“追加保费”相关内容确实被一些保险公司写入了合同。而去年以来对于万能险“加保”的限制背后,其实是保险公司利差的明显压缩,在2015年以前,很多万能险保底利率能达到3%乃至3.5%,到2016年以后,大多数万能险的保底利率仅为2.5%。在长期利率下行的大背景下,个别保险公司的部分万能险产品,要保证此前3%到3.5%的较高利率水平,面临一定的利差损风险。如果此时客户再追加保费,无疑会让潜在风险更大。
而在2025版“负面清单”中,新增了“万能保险追加保费条款描述不清晰,欠缺管理机制,产品设计的审慎性不足”的相关表述。在业内人士看来,2025版“负面清单”增加相关内容,目的在于对万能险保费提出明确要求,减少误导性表述,这也反映出监管部门紧密联系当前人身保险行业投诉和纠纷的焦点,通过“负面清单”引导和要求保险公司细化保险合同约定。
一家寿险公司人士提醒消费者,在目前金融业降成本的大背景下,投保时保险公司对于“追加保费”的规则过分宽松,很可能导致过激经营,容易引起消费者过高的预期。作为消费者,因为被某个条款吸引,或者被某款万能账户的“卖点”诱导而去购买一份传统型增额终身险或年金险,则意味着本末倒置,消费者需要真正做好家庭保障及现金流规划,再决定选购哪款产品才是正解。另外,从万能险本身来说,万能险账户追加保费需要缴纳手续费,且前最低保证利率和实际收益率不完全是正相关的关系,建议在购买保险时一定注意相关事项,根据自身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消费者权益保护再升级
除上述规则外,在保险条款要求、产品设计等方面,2025版“负面清单”还新增了“条款中约定的残疾定义的评定标准没有明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依据。相关评定标准未包含标准的全称、发布机构、发文号及标准编号”;“未使用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产品示范条款”;“年金保险、两全保险比照增额终身寿险的增额形式设计等内容”相关表述。
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2021年以来,增额终身寿险成为寿险市场主流产品,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特别是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险企面临较大的利差损风险。将“年金保险、两全保险比照增额终身寿险的增额形式设计”列入“负面清单”,也是为了防止个别险企套用增额终身寿险的逻辑来设计其他保险产品,导致产品换汤不换药,避免销售误导。
对于此次新版的“负面清单”对保险行业的影响,上述寿险公司人士指出,“负面清单”既是已发现问题的总结,也是对今后工作的警示,通过“负面清单”的更新,有助于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此同时,保险行业形象也有望改善。随着保险条款表述规范化、理赔标准客观化等措施有助于减少销售误导和理赔纠纷,提升行业信任度,长期利好人身险市场扩容。不过,保险公司也需要全面调整产品精算模型、费用分摊机制及渠道合作模式,短期内或面临研发成本增加和渠道佣金压缩压力。部分依赖高费用驱动的银保渠道业务可能收缩。
此外,负面清单对定价、费用、责任设计的严格限制可能削弱中小险企的创新能力,行业产品形态趋同。险企需通过增值服务(如健康管理、养老社区)或数字化运营构建新竞争优势。而费用管控和“报行合一”强化将减少恶性价格竞争,缓解利差损压力;但佣金限制和费用透明化可能压缩险企利润空间,倒逼降本增效。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现有监管规定外,不少保险产品开发设计的方向也被“负面清单”所禁止。在业内人士看来,在鼓励保险公司积极进行产品创新的同时,也需要“负面清单”定期予以修正。
山西晚报记者 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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