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国四”车纳入以旧换新政策
部分“国四”车纳入以旧换新政策
商务部等8部门日前发布通知,明确今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记者点评:扩大补贴范围至“国四”车,提高了政策普惠性,能有效激发置换潜力。明确的补贴标准与申请流程,为消费者换车提供了便利和实惠。此举将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市场活力,也为相关行业带来新机遇。
安晓奕编辑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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