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退费有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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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互联网协会日前发布《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这是游戏行业首个完整的消费管理规范。
  《标准》明确,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监护人等过错方应当根据各自过错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监护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承担各自的责任。比如,若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接入国家建立的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导致未成年人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网络游戏服务并充值,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承担100%责任。若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已依法配置防沉迷措施,但存在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等监护人过错情形的,就相关未成年人超额充值部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相关消费过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况承担对应责任,建议一般责任比例为30%—70%,存在特殊情形可在此基础上相应调整,监护人承担剩余责任。
  记者点评:近年来,我国网络游戏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未成年人沉迷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此急需建立一套完整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管理规范。

闫杰编辑点评

(责编:温文、刘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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