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金融政策
新市民金融政策
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3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为保障新市民群体享受应有的金融服务,目前我省出台的相关金融内政策包括: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24号)“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贴息政策,对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简化贷款申报审核流程,提高贷款便利性,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政办发〔2022〕18号)“新市民、青年人来并工作生活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无需再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
《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晋银保监发〔2022〕32号)“对依法无须申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要比照个体工商户,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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