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出台论坛管理“十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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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类主体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论坛活动(包括论坛、峰会、年会以及其他具有论坛性质的会议活动)提出10条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论坛活动名称应准确、规范、名实相符,不得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峰会”“高端”“高峰”“巅峰”等字样。论坛活动主题设置不得超出主办单位职责范围,设立分论坛、子论坛、平行论坛应紧紧围绕主论坛活动主题。
  《通知》强调,一方面严厉打击论坛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未经合法登记的主体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论坛活动、“山寨”论坛活动、以论坛活动名义进行诈骗敛财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形成长效打击机制;另一方面鼓励支持合法合规论坛活动开展,通过加强宣传推介、提供业务指导、给予表扬奖励等方式,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品牌论坛活动。
  《通知》还对社会组织、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举办论坛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主管主办责任及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职责。
  记者点评:论坛管理“十条”旨在持续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不断提升质量,充分发挥论坛活动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孟婷

(责编:马云梅、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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