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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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灵丘县清泥涧村,田脊梁种养专业合作社打造的“田脊梁小米”品牌名声渐响、成效凸显。究其原因,合作社发挥了“上连市场、下连农户”的功效,推动小米种植降本增效,种植户丰产增收。上连市场,就是延长加工链、产业链,推出有机膳食纤维冲调粉等多种深加工产品;下连农户,就是对农田实施统一规划和管理,并向社员提供种子、肥料、农机和技术指导,让农民种田省心省力。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广袤田畴大显身手,有效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地、如何种好地”问题。数据显示:全国400万个家庭农场、220多万家农民合作社联农带农,超过107万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全链条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形成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聚焦解决“谁来种地”问题,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
  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方式长期制约着农业生产力释放和农业现代化。如何激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力,让其释放更大能量,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作为新时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先进性,被认为是农业领域的“新质生产力”。不过仍存在规模偏小、产业结构单一、融资困难、人才缺乏等问题。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比如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土地流转政策支持等,以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运营成本,鼓励其创新发展。在金融方面,提供小额贷款、贴息贷款、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资金方面的难题,降低其金融风险。同时,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同时吸引和培养更多农业领域的人才。
  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是带动小农户的牵引力量,也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支撑力量。要通过不断完善功能定位,提升壮大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效能,持续激发发展活力。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促进土地流转,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必要的生产用地,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加大农业科技的推广力度,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新技术、新品种,提升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产出效率。
  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小农户家庭经营仍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全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要注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通过主体联农、服务带农,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要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确保收益能够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成员,形成农户与经营主体紧密联结的“风险共担、利益同享”共同体。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有记录,提高透明度,减少潜在的财务风险。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头连着农民,一头连着市场,我们应用情用力搭好这座“桥”,为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赵建军

(责编:李琳、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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