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杂物引发邻里互殴致伤检察机关多次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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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辛戈)仅仅因窗户外堆放杂物一事,一对邻居为此大打出手,造成一人受伤、一人涉嫌犯罪的后果。8月18日,清徐县检察院向社会通报了案件相关情况,以案释法提醒群众遇事要冷静,切勿冲动行事。
  马某某、薛某某是一对邻居。不久前,二人因窗户外堆放杂物问题发生口角,后又互相殴打。其间,马某某将薛某某左侧胸部打伤,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薛某某身体左侧多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以马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清徐县检察院审查发现,双方均有和解意愿,但就赔偿金额一直未达成一致。随后,检察官多次组织调解,马某某自愿赔偿被害人薛某某9万元,并取得薛某某谅解。结合案件情节,检察机关依法对马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也提醒广大市民,邻里之间有时难免产生矛盾,当事情发生时务必要冷静处理,过激的言语、冲动的拳头,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轻则伤身赔钱,重则身陷囹圄。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务必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可寻求社区、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帮助,或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提起诉讼,切忌采取以暴制暴、私下报复等非法手段,否则可能从受害者转变为加害者,承担法律责任。

(责编: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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