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车距别“缩水”因为“距离产生安全”
高速车距别“缩水”因为“距离产生安全”
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杨晶)一次看似平常的高速跟车,却让司机李某付出了1.2万元的昂贵代价。因未保持安全距离,撞上前方正常减速车辆,两车维修费用合计高达1.2万元。8月18日,高速交警二支队通报了这起事故,同时交警提醒大家,车速100公里/小时,安全车距至少要保持100米。
8月17日11时20分,孙右高速。李某驾驶冀A牌照小型新能源汽车,因跟车过近,躲闪不及,撞上了前方一辆豫M牌照小型新能源汽车。接警后,高速交警二支队一大队民警迅速响应,电话中确认两车虽有碰撞但均可正常行驶,当即指引双方安全驶离至附近收费站。经调取行车记录仪显示:事发时前车正常减速,后车李某因未保持足够安全车距,根本来不及制动,径直追尾。经后续定损,这场看似轻微的追尾事故,造成两车维修费合计达1.2万元——前车尾部保险杠、后备厢盖变形,后车保险杠受损,所有费用均需负全责的后车驾驶员李某承担。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行车,“距离产生安全”绝非空话。车速100公里/小时的情况下,安全车距至少需100米,遇雨天、雾天或车流密集时,更要加倍预留。别让“图近”的侥幸,换来“修狠”的代价,保持安全车距,既是给他人留余地,更是为自己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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