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身亡其母生活陷困境 检察官送来4万元司法救助金
被害人身亡其母生活陷困境 检察官送来4万元司法救助金
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辛戈)一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夺走了被害人李某的生命,使其87岁高龄的母亲刘某陷入困境。7月30日,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向社会发布消息,鉴于老人身患多种重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检察机关日前发放4万元司法救助金,为这个家庭送去温暖与希望。
去年9月,一起交通肇事案夺走了李某的生命,使其87岁高龄的母亲刘某生活陷入困境。刘某身患偏瘫、急性脑梗死等多种重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24小时有专人看护并长期服药,医疗负担沉重。然而,肇事者韩某无赔偿能力,刘某每月的退休金难以支撑费用,身边仅剩孙子小李照顾。杏花岭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办案中发现了老人的困境,承办检察官迅速行动,深入社区和老人家中实地走访,全面核查其生活状况、病情及家庭负担,经严格审查,确认刘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随即,第五检察部秉持“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原则,高效启动救助程序,依法为老人发放4万元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其生活压力。
“父亲走了,奶奶年迈病重,这笔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近日,小李代表奶奶给杏花岭区检察院送来锦旗时,难掩感激之情。
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对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只进行一次性救助。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当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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