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报警发现受伤小“萌禽”民警赶紧移交林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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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的红角鸮成功获救。


  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刘俊卿 通讯员 王晓丽 李文叶)近日,怀仁一市民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小猫头鹰后及时向巡逻民警寻求帮助,怀仁市公安局新家园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该猫头鹰移送林业部门。
  7月5日16时许,新家园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小峪后山山区路段巡逻时,遇到一名群众求助:“警察同志,我发现了一只幼小的猫头鹰,你们快来看看。”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查看。这只猫头鹰看到有人靠近,便在地上不断挣扎,但无论怎样挣扎都无法站立。民警及时与怀仁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寻求妥善处置。经民警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角鸮。红角鸮是一种小型猫头鹰,属于鸱鸮科角鸮属。随后,派出所民警将这只红角鸮带回派出所,并移交怀仁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
  怀仁警方提醒,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民在发现伤、病、残及幼小的野生动物时,不可私自救助、盲目放生,应及时联系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专业救治,待其恢复健康后再科学放生。

(责编: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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