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 男子竟将车交给15岁儿子“练手”
高速公路上 男子竟将车交给15岁儿子“练手”
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杨晶)高速公路上,一名男子竟将车交给15岁的儿子“练手”。5月21日,山西高速交警通报了这起违法行为。
5月19日11时许,一名面容稚嫩的男子驾车时,在G2516东吕高速康佳楼检查站,被高速交警六支队六大队民警拦了下来。经调查了解,驾驶员王某年仅15岁,未达申领驾驶证法定年龄,属于无证驾驶。同车的王某父亲表示,因自己长时间驾驶有点累,便在和顺服务区将车辆交于儿子,让其“练练手”。
民警当场对父子二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指出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易引发恶性事故,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家长作为监护人更不能纵容此类行为。最终,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对王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并责令其父亲立即接管车辆,消除安全隐患。
高速交警介绍,根据我国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心智发育及驾驶技能掌握程度等限制,不具备考取驾驶证的资格,因此无证驾驶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其实,除了法律规定以外,未成年人驾驶能力也不足。未成年人在身体协调性、反应速度、判断能力等方面尚未发育成熟,面对复杂多变的交通状况,难以迅速做出正确的反应和操作,在紧急情况下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高速交警提醒,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家长切勿以“练手”“代驾”等任何理由放任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无论是汽车还是摩托车,都要严格禁止。要妥善保管车钥匙,避免未成年人私自驾车外出。同时家长要关注未成年人的出行方式和行程安排,选择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地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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