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坏护栏一走了之 交警:属于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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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晶)驾车无意撞了栏杆、护栏等公共设施,本不算一件大事,只要及时报警,进行赔偿就能化解,但是总有些人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溜之大吉,如此一来,简单的赔偿就变成了交通肇事逃逸。4月23日,长治交警通报了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4月20日17时34分,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潞州区府后西街长治市第二中学后门路段,一辆白色轿车撞击道路中心护栏后逃逸。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处置,清理事故现场,恢复交通秩序,同时展开调查,锁定肇事车辆及嫌疑人。
  4月21日下午,肇事驾驶人韩某到公安机关自首。经查,4月20日17时30分许,韩某驾驶车辆由东向西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与道路中心护栏发生碰撞。韩某未作停车处理,而是驾车逃逸至前方停车场后藏匿车辆,随后躲藏逃避公安机关调查。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韩某交通肇事逃逸立案调查,并依法暂扣肇事车辆,等待韩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撞了护栏后千万别慌,按照以下步骤处理:报警后,立好三角警示牌,打开双闪灯,警示周围车辆和人群。警察进行备案,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联系定损员拍摄现场照片取证,进行查勘、定损。待交警和保险公司处理完毕,就可以撤离现场了。缴纳赔偿金并拿到发票后,联系保险公司等待理赔。
  交警提醒大家,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并不是只有撞到人后才能认定,撞坏公共设施逃离现场的行为,同样属于肇事逃逸。驾车撞坏隔离护栏、交通指示牌、交通信号灯、路灯杆、绿化带、景观灯等公共设施,应立即报警等待处理,这样有利于尽快恢复交通设施正常运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广大市民发现交通事故逃逸线索,请及时拨打122或110举报。

(责编: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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