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骗”套路千千万,防骗技能不能忘
此类案件近期频发,检察官支招如何“避坑”
“房骗”套路千千万,防骗技能不能忘
此类案件近期频发,检察官支招如何“避坑”
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渐回温,群众为满足就业定居、通勤便利、改善居住环境等刚需,购房需求逐渐显现。在此期间,骗子利用购房者对他们的信任,虚构事实,骗取他人巨额钱款的“房骗”案件也时有发生。
3月27日,山西晚报记者结合近期发生的多起“房骗”案件特点,提醒大家警惕常见“房骗”套路。
骗子租房行骗成功忽悠60余万
“近几年来,诈骗罪已成为普通刑事案件中继危险驾驶罪、盗窃罪后案发量第三位,与人民群众安居梦紧密相连的房产诈骗也呈现多发态势。”办案检察官介绍,近日晋城市城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嫌疑人王某某以短租、日租的方式取得房源,随后向被害人李某谎称可卖房给其儿子作婚房使用。因为王某某的报价非常有“优势”,李某很快向王某某支付40余万购房款。此后,过户一事再没有了下文。
为此,李某要求王某某退款。但王某某提出“方案B”,说李某可以再“补一部分差价”,从而获得另一套更具性价比“优势”的房产。这一次,李某禁不住诱惑,又上当了。在又支付10余万元,并让其儿子搬入“购买”的婚房并入住几个月后,李某发现自己所购买的房产所有权另有其人。在这起“房骗”案件中,李某共计花费60余万元,而王某某所提供的房子均为租赁的房屋。
李某受骗经历并非个案。同样是以低价房当诱饵,晋城市一物业工作人员一次性就骗了14人。
“60万的房子,内部价40万!”今年2月初,阳城警方接群众报警,称买房时遭遇诈骗。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经了解,2024年10月,张先生在某小区看房时结识了物业人员郭某,郭某声称自己有“内部价”,能省20万元,他凭借一张巧嘴成功赢得了张先生的信任。
面对这种高额省钱诱惑,张先生立即向郭某转账支付购房押金8万元,并期待着早日拿到新房钥匙。没想到,这些钱都被郭某用来还债和挥霍,在多次催促交房无果后,张先生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民警在调查中发现,郭某在小区物业工作期间,谎称自己能以内部价便宜购买小区房产、地下室等,先后诈骗张先生等14人共计40余万元。
常见“房骗”四大套路
套路一:虚构身份与人设包装。通过塑造“行业内部人员”形象获取被害人信任,利用被害人对权威或专业身份的信任心理实施诈骗。比如在一起案件中,李某某仅仅知道某处有正在开发的回迁房,便虚构人设,对外谎称有内部渠道能大量售卖回迁房。
套路二:以“内部资源”为诱饵。以“内部指标房”“低价购房”等为幌子,利用群众对低价购房的需求心理,诱导被害人支付“指标费”“好处费”。在检察机关近期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房产中介的程某某因李某某为某集团工作人员且能提供内部指标房,便联系多名购房客户。此后,程某某在明知李某某无法提供指标房源下,仍骗取20余名被害人购房定金72万余元。
套路三:虚构虚假房源或“一房多卖”连环骗。利用租赁的房产或者已卖出的房产让被害人相信其手中有真实房产出售,再编造多个理由实施诈骗。例如,在马某某诈骗案件中,马某某的父亲将预计分得7套回迁房,除一套其父亲自己居住外,马某某对外向多人谎称手中有多套回迁房能够出售,先后收取13名被害人购房款,致使6名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套路四:层层设套,逐步侵财。通过多次编造理由持续骗取钱款,利用被害人急于求成的心理延长诈骗周期。行骗时,骗子先后以交纳购房定金、首付款、车位费、办理贷款等多个理由收取钱款,持续拖延交房时间。还有一些案件中,骗子还以优先排号、优先选房、给领导送礼等理由收取被害人钱款。
谨防“房骗”陷阱
“房产诈骗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破坏社会信任。大家要牢记,‘省钱’不该以‘增加风险’为代价。”针对“房骗”案件的各类套路,检察机关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交易时,务必要留意一些陷阱。首先,警惕熟人介绍陷阱,核实人员身份真实性。购房应通过官方平台或正规中介核实“内部人员”身份、房产销售资格及相关证明文件,并主动联系相关单位核实“内部渠道”真伪,避免因“人情关系”直接向个人或他人转账。
其次,警惕内部指标陷阱,及时查验房源真实性。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内部房”或“团购房”保持理性,通过官方平台查验房源的相关手续,采取有合同、有收据、有备案的交易方式购买房产。最后,警惕违规交易陷阱,识别交易异常信号。谨慎对待私下交易,给个人账户缴纳定金,回避官签合同,房产备案等正规流程,销售者经常断联或拖延等异常信号,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发现被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外,房屋买卖涉及的资金金额较大,为谨防受骗或产生纠纷,买卖双方在制定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要选择资质齐全的中介公司,并在购房前要全面确认房屋现状、产权信息等情况。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要将交易关键事项约定明确,比如首付比例、付款进度、收款账号等。房款交易时要通过买卖双方指定的账号进行,不要将房款交给中介公司代收,应在验证身份及房屋权属后,当面付给卖方,并留存好支付凭证。必要时还可以根据所在地政策,将交易资金存入房管部门指定的专用监管账户,待过户完成后,经房管部门查验无误再将交易资金划转给卖方,从而提升交易的安全性。办理过户手续时,一般由买卖双方亲自到住建部门当场办理过户手续,确保产权顺利过户。一旦发现自己已经被诈骗,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妥善保存好合同、收条、身份证复印件等书面材料,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山西晚报记者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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